[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46528.9 | 申请日: | 2018-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9229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5 |
发明(设计)人: | 阿部岳志;大盐祥三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5/20 | 分类号: | G02B5/20;C09K11/08;C09K11/79;C09K11/80;F21V9/38;H01L33/50;H01S5/00;F21Y115/3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刘凤岭;陈建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发光装置,其具有:
放射出蓝色系激光的固体发光元件、和
吸收所述激光而进行波长变换使其成为波长比该激光更长的光的波长变换体,其中,
所述波长变换体包含:
以Lu2CaMg2(SiO4)3:Ce3+为主成分的硅酸盐荧光体、和
以Lu3(Al1-xGax)2(AlO4)3:Ce3+为主成分的铝酸盐荧光体,式中,x为满足0<x≤1的数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硅酸盐荧光体为放出在580nm以上且低于630nm的波长范围内具有荧光峰的光的荧光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铝酸盐荧光体为放出在490nm以上且低于530nm的波长范围内具有荧光峰的光的荧光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硅酸盐荧光体于150℃下的内量子效率维持率、与所述铝酸盐荧光体于150℃下的内量子效率维持率之差在10%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波长变换体仅由无机化合物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发光装置放射出平均演色评价指数Ra为80以上且低于98的输出光。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发光装置放射出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低于8000K的输出光。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发光装置为激光照明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80046528.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