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及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52379.7 | 申请日: | 2018-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338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9 |
发明(设计)人: | 平塚秀和;米田拓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控股株式会社;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525 | 分类号: | H01M4/525;C01G53/00;H01M4/3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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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正极 活性 物质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包含:含W及Ni的锂复合氧化物A、和不含W且含Ni的锂复合氧化物B,
所述锂复合氧化物A中,相对于除锂以外的金属元素的总摩尔数的Ni的比例为30~60摩尔%、基于体积基准的累积粒度分布中的50%粒径D50为2~6μm、基于体积基准的累积粒度分布中的10%粒径D10为1.0μm以上、基于体积基准的累积粒度分布中的90%粒径D90为6.8μm以下,
所述锂复合氧化物B中,相对于除锂以外的金属元素的总摩尔数的Ni的比例为50~95摩尔%、基于体积基准的累积粒度分布中的50%粒径D50为10μm~22μm、基于体积基准的累积粒度分布中的10%粒径D10为7.0μm以上、基于体积基准的累积粒度分布中的90%粒径D90为22.5μm以下,
所述锂复合氧化物B和所述锂复合氧化物A的质量比为1:1~5.7: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锂复合氧化物A的所述50%粒径D50为2.5~4.5μm、所述10%粒径D10为1.5~2.5μm、所述90%粒径D90为4.5~6.0μ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锂复合氧化物B的所述50%粒径D50为11.0~21.5μm、所述10%粒径D10为7.0~10.5μm、所述90%粒径D90为21.0~22.5μ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锂复合氧化物A及所述锂复合氧化物B之中的至少任一者包含Zr。
5.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其包含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
6.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具备权利要求5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正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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