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帽形钢板桩在审
申请号: | 201880052395.6 | 申请日: | 2018-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32961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7 |
发明(设计)人: | 武野正和;原田典佳;妙中真治;北滨雅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制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E02D5/04 | 分类号: | E02D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杨光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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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板 | ||
一种帽形钢板桩(1),配置多个而构成壁体,沿长方向延伸,在所述帽形钢板桩(1)的宽度方向上的每1m的大小中,截面面积A(cm2/m)、与绕在从帽形钢板桩(1)的长方向观察到的平面图中沿宽度方向延伸的截面重心线M的截面惯性矩I(cm4/m)的关系满足式(1),并且在将所述平面图中的一对凸缘部(11)各自的延长线的第1交点(P1)与所述截面重心线M之间的距离设为D1(mm),将所述一对凸缘部(11)各自的与所述截面重心线M的第2交点P2彼此之间的距离设为D2(mm)时,满足式(2A)且满足式(2B)、或满足式(3A)且满足式(3B)、或满足式(4A)且满足式(4B)、或满足式(5A)且满足式(5B)。A<0.00252I+94.4…(1);262.6<D1<281.0…(2A);496.9<D1<520.9…(3A);621.5<D1<650.9…(4A);625.2<D1<654.8…(5A);484.0<D2<499.0…(2B);474.0<D2<489.0…(3B);476.0<D2<491.0…(4B);474.0<D2<489.0…(5B)。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帽形钢板桩。
本申请基于2017年10月2日在日本申请的特愿2017-193111号主张优先权,并在此引用其内容。
背景技术
以往,已知如下帽形钢板桩,由多个该帽形钢板桩构成壁体,并且该帽形钢板桩沿长方向延伸。
帽形钢板桩具备:腹板部;相对于腹板部倾斜地延伸的一对凸缘部;以及分别与一对凸缘部连接的一对臂部。
关于该帽形钢板桩,例如通过在靠岸处等沿宽度方向相连多个地施工,从而构成对来自在从长方向观察到的平面图中与宽度方向正交的截面高度方向的外力进行支承的壁体。作为对该帽形钢板桩进行施工的方法,例如已知有下述专利文献1和下述专利文献2所示那样的基于卡定方法、夹持方法的使用起振机的打设方法,这通常被称为振动锤(vibrohammer)工作法。在振动锤工作法中,在由施工用重型设备的抓持部抓持着帽形钢板桩的一对凸缘部的状态下,将帽形钢板桩打设到地面。
作为其他工作法,已知有压入工作法。在压入工作法中,在一边从帽形钢板桩的外侧围绕帽形钢板桩整体,一边用施工用重型设备的夹持部分别夹持着帽形钢板桩的一对臂部的状态下,将帽形钢板桩打设到地面。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3916621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第4656587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在专利文献1记载的卡定方法(抓持方法)中,是与一对凸缘部彼此所成的角度相匹配地使施工用重型设备的抓持部的角度旋转的机构,实质上与两个凸缘角度对应。在想要使抓持部与更大的角度对应时,设置于抓持部的固定孔的数量会变多而抓持部的端部的强度会不足,并且,调整抓持部的位置的调整夹具的尺寸会变大。由此,作业性变差,设备制造成本增大。因此,难以将抓持部应用于成各种角度的一对凸缘部。
在专利文献2记载的夹持方法(抓持方法)中,与一对凸缘部彼此所成的角度相匹配地需要不同的定位构件。
另一方面,为了能够适应于各种形状的钢板桩截面,会根据钢板桩截面使用各自不同的振动锤,这会导致振动锤的生产性恶化、成本增大。在施工现场也混合处理多个形状的截面的情况下等,会引起伴随于振动锤更换的施工时间的增大、施工成本的提高,施工性降低。因此,作为振动锤,能够以同一型式适用于多个钢板桩截面的话,效率高,在现有的振动锤中,也设计成能够适用多个钢板桩型式而通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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