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链式刮板输送机的带动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57509.6 | 申请日: | 2018-10-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941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4 |
发明(设计)人: | B·舍尔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蒂勒有限及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19/22 | 分类号: | B65G19/22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俞海舟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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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链式 输送 带动 | ||
1.一种用于链式刮板输送机的带动器(1-8),所述带动器包括具有链节容纳部(11)的中间区段(10),该链节容纳部用于将带动器(1-8)连接到输送机链(14)的链节(12、13)上,在中间区段(10)上在两侧连接刮板翼(26)并且每个刮板翼(26)具有连接区段(27)和相对于连接区段(27)加宽的端部区段(28),在连接区段(27)的下侧(31)上设置耐磨板(32-39),该耐磨板从中间区段(10)的下侧(31)上的台阶(40)开始在朝向端部区段(28)的方向上覆盖连接区段(27),其特征在于,在每个刮板翼(26)中在下侧设置有沿其纵向方向延伸的空腔(52),该空腔在下侧被耐磨板(32-39)覆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32-39)具有基部(41)和相对于基部(41)加宽的端部(4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32-39)延伸至刮板翼(26)的端部区段(28)并且至少覆盖所述端部区段(28)的部分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每个刮板翼(26)具有刮板尖端(29)并且所述刮板尖端(29)至少在部分区域上被耐磨板(32-39)覆盖。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在刮板翼(26)的端部区段(28)的上侧(49)上设置有耐磨体(50、5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39)和耐磨体(51)由相同材料构成为一体的。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32-39)和/或在刮板翼(26)的端部区段(28)的上侧(49)上设置的耐磨体(50、51)由布氏硬度大于或等于400HB的耐磨钢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32-39)和/或耐磨体(50、51)由布氏硬度为400HB至600HB的耐磨钢制成。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32-39)具有在中间区段侧端部(43)上和/或在端部区段侧端部(42)上突出的突起(44、45)。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32-39)具有长度(L1)并且刮板翼(26)具有长度(L2),耐磨板(32-39)的长度(L1)与刮板翼(26)的长度(L2)之比(L1:L2)在20%-100%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耐磨板(32-39)的长度(L1)与刮板翼(26)的长度(L2)之比(L1:L2)在50%-100%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耐磨板(32-39)的长度(L1)与刮板翼(26)的长度(L2)之比(L1:L2)在65%-90%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32-39)具有高度(H1)并且刮板翼(26)在其最高点处具有高度(H2),耐磨板(32-39)的高度(H1)与刮板翼(26)的高度(H2)之比(H1:H2)在6%-35%之间。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耐磨板(32-39)的高度(H1)与刮板翼(26)的高度(H2)之比(H1:H2)在8%-35%之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带动器,其特征在于,耐磨板(32-39)的高度(H1)与刮板翼(26)的高度(H2)之比(H1:H2)在10%-2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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