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装置以及摄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57605.0 | 申请日: | 2018-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5198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5 |
发明(设计)人: | 开本峰史;山元裕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照相·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B15/05 | 分类号: | G03B15/05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韩丁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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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以及 摄像 | ||
1.一种照明装置,设置:
照明装置主体部;
头部,在照射面侧的前端内置有光源;和
驱动单元部,将所述照明装置主体部和所述头部的与所述照射面侧相反的一侧的基端侧之间连结,
在所述驱动单元部,设置:
第1马达;
第2马达;
第1动力传递机构,与所述照明装置主体部卡合,通过所述第1马达的驱动力来使所述驱动单元部相对于所述照明装置主体部在第1方向转动;和
第2动力传递机构,与所述头部的所述基端侧卡合,通过所述第2马达的驱动力来使所述驱动单元部相对于所述照明装置主体部在与所述第1方向交叉的第2方向转动,
在通过所述照明装置主体部中的所述驱动单元部的旋转中心线且通过所述头部的所述基端与所述前端的中心线之上或者其附近位置,配置由所述头部、内置有所述第1、第2马达、所述第1、第2动力传递机构的所述驱动单元部、以及主电容器构成的可动侧的重心,
所述驱动单元部具有:底板,与所述照明装置主体部的上表面平行,安装所述第1、第2马达、所述第1、第2动力传递机构,
形成使所述驱动单元部的所述底板比所述头部的基端更向后方突出的突出部,在该突出部配置所述第2马达的一部分,
将所述突出部的宽度方向的平面形状成形为中央向后方突出的圆弧状,并且将该突出部所对应的所述照明装置主体部的部分的宽度方向的平面形状成形为中央向后方突出的圆弧状且比所述突出部更向后方圆弧状地突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
所述驱动单元部具有:轴承形成部,与所述头部的基端部分卡合,在所述第2方向可转动地支承所述头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
将所述第1、第2马达配置为各自的旋转输出轴的方向与在所述第2方向可转动地支承所述头部的所述轴承形成部的支承轴方向平行,并且
将所述第1动力传递机构和所述第2动力传递机构分配在通过所述照明装置主体部中的所述驱动单元部的旋转中心线且连结所述头部的所述基端与所述前端的中心线的两侧来进行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
将所述驱动单元部的构成要素靠近于所述突出部来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2方向即铅垂方向转动的所述头部与所述突出部抵接从而进行转动限制。
6.一种摄像装置,具备权利要求1~5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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