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诊断装置、车辆诊断系统以及车辆诊断程序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62027.X | 申请日: | 2018-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3328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5 |
发明(设计)人: | 河崎卓也;原田雄三;早川和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电装 |
主分类号: | G01M17/007 | 分类号: | G01M17/007;B60R1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艳君;金雪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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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诊断 装置 系统 以及 程序 | ||
1.一种车辆诊断装置,具备:
诊断部,按照由诊断应用所规定的诊断方案来实施诊断对象的诊断;以及
诊断方案判定部,判定在上述诊断部的诊断中所使用的诊断方案是否适当,
当由上述诊断方案判定部确定为在本次的诊断中所使用的诊断方案不适当时,上述诊断部按照由与本次的诊断应用不同的新的诊断应用所规定的诊断方案来实施诊断,
在检测出不良状况的情况下,对检测出的不良状况进行解析,确定针对不良状况的处置方法,按照确定出的处置方法实施针对不良状况的处置,在实施了针对不良状况的处置后,上述诊断方案判定部通过将上述诊断部实施诊断后的上述诊断对象的动作日志与正常动作日志进行比较;或者,通过将上述诊断部实施诊断时所生成的诊断实施数据与正常诊断实施数据进行比较;或者,通过判定上述诊断部实施诊断后的基于用户的规定操作,来判定上述诊断部进行诊断所使用的诊断方案是否适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诊断装置,其中,
上述诊断部使用定期诊断应用作为本次的诊断应用,并当由该定期诊断应用所规定的定期诊断方案因对检测出的不良状况的处置的不适合而被上述诊断方案判定部确定为不适当时,使用详细诊断应用作为新的诊断应用,按照由该详细诊断应用所规定的详细诊断方案来实施详细诊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诊断装置,其中,
上述诊断部使用定期诊断应用作为本次的诊断应用,并当由该定期诊断应用所规定的定期诊断方案因未检测出不良状况而被上述诊断方案判定部确定为不适当时,使用原因确定诊断应用作为新的诊断应用,按照由该原因确定诊断应用所规定的原因确定诊断方案来实施特定诊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诊断装置,其中,
上述车辆诊断装置具备存储诊断应用的诊断应用存储部,
上述诊断部按照在上述诊断应用存储部存储的诊断应用所规定的诊断方案来实施上述诊断对象的诊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诊断装置,其中,
上述车辆诊断装置具备:
诊断应用请求部,向服务器请求诊断应用;以及
诊断应用获取部,从上述服务器获取诊断应用,
上述诊断部按照由从上述服务器通过上述诊断应用获取部获取的诊断应用所规定的诊断方案来实施上述诊断对象的诊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诊断装置,其中,
上述车辆诊断装置具备诊断结果数据通知部(9f),该诊断结果数据通知部将包括上述诊断部的诊断结果的诊断结果数据通知给服务器,
上述诊断应用获取部从存储在上述服务器的多个诊断应用中选择该服务器按照诊断结果数据所选择的诊断应用。
7.一种车辆诊断系统,具备:
车辆诊断装置,具备按照由诊断应用所规定的诊断方案来实施诊断对象的诊断的诊断部、以及判定在上述诊断部的诊断中所使用的诊断方案是否适当的诊断方案判定部,当由上述诊断方案判定部确定为在本次的诊断中所使用的诊断方案不适当时,上述诊断部按照由与本次的诊断应用不同的新的诊断应用所规定的诊断方案来实施;以及
服务器,将诊断应用发送至上述车辆诊断装置,
在检测出不良状况的情况下,对检测出的不良状况进行解析,确定针对不良状况的处置方法,按照确定出的处置方法实施针对不良状况的处置,在实施了针对不良状况的处置后,上述诊断方案判定部通过将上述诊断部实施诊断后的上述诊断对象的动作日志与正常动作日志进行比较;或者,通过将上述诊断部实施诊断时所生成的诊断实施数据与正常诊断实施数据进行比较;或者,通过判定上述诊断部实施诊断后的基于用户的规定操作,来判定上述诊断部进行诊断所使用的诊断方案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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