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燃气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73422.8 | 申请日: | 2018-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4454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8 |
发明(设计)人: | 盐田和希;白泽忠德;村林信明;田村吉邦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F25/10 | 分类号: | G01F25/10;G01F15/063;H04Q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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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 系统 | ||
1.一种燃气表系统,包括燃气表和中心装置,
所述燃气表具备:测量燃气的流量的流量测量部、测量振动的烈度测量部及测量燃气的压力的压力测量部中的任意的测量部;异常判定部,其根据由所述流量测量部、所述烈度测量部及所述压力测量部中的任意的测量部测量出的测量值来判定异常,并输出表示异常的种类的异常类型数据;切断部,其切断燃气的供给;以及仪表通信部,其与外部进行通信,
所述中心装置具备:中心通信部,其与所述仪表通信部进行通信;以及分析部,其对所述燃气表中的异常判定的原因进行分析,
所述中心装置基于从所述燃气表接收到的所述异常类型数据,通过利用所述中心通信部的通信来向所述燃气表请求分析原因所需要的分析用数据,
所述燃气表将从所述中心装置请求的所述分析用数据通过所述仪表通信部发送到所述中心装置,
所述分析部基于所述中心通信部接收到的所述分析用数据,来确定异常判定的原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表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气表在通过所述异常判定部判定出特定的异常时,通过所述切断部切断燃气,
在由所述燃气表切断了燃气的情况下,所述中心装置基于异常的原因的确定结果,来通知切断的恢复方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表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气表在通过所述异常判定部判定出特定的异常时,通过所述切断部切断燃气,
在由所述燃气表切断了燃气的情况下,所述中心装置基于异常的原因的确定结果来决定切断的恢复条件,在满足所述恢复条件的情况下,向所述燃气表指示切断的解除。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燃气表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气表将由所述异常判定部判定为异常的测量值与所述异常的原因一起发送,
所述中心装置在通过从所述燃气表获得的所述测量值无法确定所述异常的原因的情况下,向所述燃气表请求确定原因所需要的分析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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