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空气调节装置、空气调节方法以及空气调节程序在审
申请号: | 201880090579.1 | 申请日: | 2018-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190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2 |
发明(设计)人: | 森田浩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4F11/65 | 分类号: | F24F11/65;F24F11/61;F24F11/74;F24F110/2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郝家欢 |
地址: | 日本国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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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调节 装置 方法 以及 程序 | ||
1.一种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送风机构;
除湿机构,将空气除湿;以及
控制机构,控制所述除湿机构以及所述送风机构的动作;其中
所述控制机构使所述送风机构以第一风量送风,搅拌了空气后,以比所述第一风量小的第二风量送风,使所述除湿机构在至少所述送风机构以所述第二风量送风的情况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调节装置的除湿效率为与以所述第一风量送风的情况相比,以所述第二风量送风的情况为高的除湿效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机构在所述空气调节装置的运转开始时以所述第一风量送风。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机构是以所述第一风量送风的情况,使所述除湿机构不动作。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调节装置还包含除菌机构;
所述控制机构使所述送风机构以所述第二风量送风后,以比所述第二风量大的第三风量送风,在使至少所述送风机构以所述第三风量送风的情况,使所述除菌机构动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调节装置的除菌效率为与以所述第二风量使所述除菌机构动作而送风的情况相比,以所述第三风量使所述除菌机构动作而送风的情况为高。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调节装置还包含时间计数机构;
所述控制机构还包含时间判定机构;
所述时间计数机构测量从以所述第一风量送风的经过时间;
所述时间判定机构取得所述经过时间,基于取得的所述经过时间判定;
所述控制机构基于所述判定的结果,使至少所述送风机构以第二风量送风。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调节装置还包含时间计数机构;
所述时间计数机构测量从以所述第二风量送风的经过时间;
所述时间判定机构取得所述经过时间,基于取得的所述经过时间判定;
所述控制机构基于所述判定的结果,使至少所述送风机构以比所述第二风量小的第四风量送风。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调节装置还包含湿度检测机构;
所述控制机构还包含湿度判定机构;
所述湿度判定机构取得藉由所述湿度检测机构得到的湿度信息,基于所述湿度信息进行判定,所述控制机构基于所述判定,使至少所述送风机构以所述第二风量送风。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机构是在基于所述控制机构使所述送风机构以所述第二风量送风,使所述除菌机构动作的情况的除菌能力、所述控制机构使所述送风机构以所述第三风量送风,使所述除菌机构动作的情况的除菌量、以所述第二风量送风的时间、以及以所述第三风量送风的时间的值超过预先设定的除菌数的情况,使至少所述送风机构以比所述第二风量小的第四风量送风。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调节装置还包含检测温度的温度检测机构以及通信机构;
所述控制机构是基于所述温度检测机构所检测的温度与所述通信机构所取得的外部温度的差,以所述第一风量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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