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装置、内窥镜装置及摄像装置的工作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80099121.2 | 申请日: | 2018-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3067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8 |
发明(设计)人: | 吉野浩一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7/18;G02B23/24;A61B1/045;H04N5/232;A61B1/00;G02B7/2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孙明浩;崔成哲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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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装置 内窥镜 工作 方法 | ||
1.一种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摄像装置包括:
物镜光学系统,其包含调整合焦物体位置的对焦透镜,并取得被摄体像;
光路分割部,其将所述被摄体像分割成所述合焦物体位置不同的2个光路;
摄像元件,其通过分别拍摄分割后的所述2个光路的所述被摄体像,取得第1图像及第2图像;
图像合成部,其进行合成处理,在该合成处理中,通过在所述第1图像与所述第2图像之间的对应的规定区域选择对比度相对高的图像而生成1个合成图像;以及
AF控制部,其通过按照给定的AF控制模式进行动作,从而进行使所述对焦透镜向判定为焦点对准于关注被摄体的位置移动的控制,其中,AF表示自动对焦,
所述AF控制部包括第1AF控制模式作为所述AF控制模式,在该第1AF控制模式中,使用根据所述第1图像计算的第1AF评价值和根据所述第2图像计算的第2AF评价值进行AF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AF控制部包括第2AF控制模式作为所述AF控制模式,在该第2AF控制模式中,使用所述第1AF评价值和所述第2AF评价值中的任意一方进行AF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AF控制部进行所述第1AF控制模式与所述第2AF控制模式的切换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AF控制部基于低对比度被摄体判定处理或者大模糊判定处理,进行所述第1AF控制模式与所述第2AF控制模式的所述切换控制,
在该低对比度被摄体判定处理中,基于所述第1AF评价值及所述第2AF评价值,判定所述关注被摄体是否为对比度比给定的基准低的低对比度被摄体,
在该大模糊判定处理中,基于所述第1AF评价值及所述第2AF评价值,判定是否为针对所述关注被摄体的合焦程度比给定的基准低的大模糊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AF控制部还包括进行合焦方向的判别的方向判别部,
所述方向判别部在所述第1AF控制模式中,基于所述第1AF评价值与所述第2AF评价值的关系,进行所述合焦方向的判别。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AF控制部还包括决定所述对焦透镜的驱动量的透镜驱动量决定部,
所述透镜驱动量决定部在所述第1AF控制模式中,基于所述第1AF评价值与所述第2AF评价值的关系,决定所述驱动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AF控制部还包括判定合焦动作是否完成的合焦判定部,
所述合焦判定部在所述第1AF控制模式中,基于所述第1AF评价值与所述第2AF评价值的关系,判定所述合焦动作是否完成。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AF控制部在所述第2AF控制模式中,在进行了使所述对焦透镜向判定为所述关注被摄体的所述被摄体像在第1位置成像的位置移动的控制之后,进行使所述对焦透镜向判定为使所述被摄体像成像的位置在朝向第2位置的方向上移动规定量的位置移动的控制,其中,该第1位置对应于取得所述第1图像的所述摄像元件,该第2位置对应于取得所述第2图像的所述摄像元件。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AF控制部在所述第1AF控制模式中,进行使所述对焦透镜向所述第1AF评价值成为最大的所述对焦透镜的位置与所述第2AF评价值成为最大的所述对焦透镜的位置之间的位置移动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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