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易记录存储、清结算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02897.4 | 申请日: | 2019-0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589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07 |
发明(设计)人: | 刘晓华;徐小刚;梁宝生;林文荣;黄力华;焦明启 | 申请(专利权)人: |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38 | 分类号: | G06Q20/38;G06Q40/04;G06Q4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辰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9 | 代理人: | 郝雅娟 |
地址: | 100094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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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易记录 存储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交易记录表 中间服务器 结算系统 结算 |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交易记录存储、清结算方法及装置、中间服务器、清结算系统以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交易记录存储方法包括:接收交易记录;判断所述交易记录是否包括日切时间;当所述交易记录包括日切时间时,将所述交易记录存储在与所述日切时间相对应的交易记录表中。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交易记录存储、清结算方法及装置、中间服务器、清结算系统以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刷卡支付和各种电子支付的普及,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交易越来越多地使用刷卡支付和各种电子支付来取代现金支付。
当消费者与商户之间发生交易时,诸如POS(Point of Sale)终端等的交易终端将包括商户号、终端号、交易金额、交易时间等的交易记录上传到中间服务器,例如POS前置系统,该中间服务器按照交易时间顺序将交易记录存储到交易记录表中,当交易记录表超过设定阈值,再存储到下一个交易记录表中。
收单机构通常以交易日为周期给商户结算,即在T日发生的交易,在T+1日给商户结算,交易日之间的分割点就是日切时间。日切时间通常是固定的,例如银联的日切时间是23点,也即前一日23:00:01至当日23:00:00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于T日发生的交易,需要在T+1日进行清结算,而当日23:00:01之后发生的交易属于T+1日发生的交易,需要在T+2日进行清结算。
然而,某些商户希望有不同的日切时间,例如,有些商户2点才打烊,希望日切时间为2点。为了满足这些商户的需要,目前所采用的一种方案是,使这些商户的交易终端发送的交易记录中多包含一项日切时间的数据。为此,清结算系统在进行结算时,需要判断当前交易记录是否包括日切时间,如果包括日切时间,则对该交易记录的交易时间与该日切时间进行比较以确定该交易记录所属的交易日,如果不包括日切时间,则对该交易记录的交易时间与默认日切时间进行比较以确定该交易记录所属的交易日,进而完成结算。清结算系统需要对所有交易记录都执行上述判断-比较的步骤,从而导致处理效率低下。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交易记录存储、清结算方法及装置、中间服务器、清结算系统以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清结算系统执行步骤繁多,处理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
根据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交易记录存储方法,包括:接收交易记录;判断所述交易记录是否包括日切时间;当所述交易记录包括日切时间时,将所述交易记录存储在与所述日切时间相对应的交易记录表中。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交易记录不包括日切时间时,将所述交易记录存储在与默认日切时间相对应的交易记录表中。
根据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交易记录存储方法,包括:接收交易记录;判断所述交易记录是否包括日切时间;当所述交易记录包括日切时间时,将所述交易记录的交易时间与所述日切时间进行比较;当所述交易时间为所述日切时间或在所述日切时间之前时,将所述交易记录存储在第一类型交易记录表中;或者当所述交易时间在所述日切时间之后时,将所述交易记录存储在第二类型交易记录表中。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交易记录不包括日切时间时,将所述交易记录的交易时间与默认日切时间进行比较;当所述交易时间为所述默认日切时间或在所述默认日切时间之前时,将所述交易记录存储在第一类型交易记录表中;或者当所述交易时间在所述默认日切时间之后时,将所述交易记录存储在第二类型交易记录表中。
根据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清结算方法,包括:获取当前处理的交易记录表的日切时间,所述交易记录表中的交易记录具有相同的日切时间;根据所述当前处理的交易记录表中的各个交易记录的交易时间以及所述日切时间对所述当前处理的交易记录表进行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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