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带屏幕背包及运营模式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09993.1 | 申请日: | 2019-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119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03 |
发明(设计)人: | 郑永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金仕龙箱包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A45F3/04;A45C1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850 广东省广州市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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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终端 运营模式 播放视频音频 电子商务产品 背包 广告收益 自带 多媒体显示终端 移动多媒体 屏幕 播放广告 产品发布 广告需求 广告资源 连接移动 流量入口 可移动 上线 箱包 利润 购买 发布 打通 视频 终端 投放 互联网 广告 音乐 | ||
1.一种自带屏幕背包及运营模式,其特征包括:
移动终端,将多媒体显示屏安装在背包、箱包等户外产品上,作为移动终端,可以播放广告、视频、音乐等,还可以作为电子商务的产品发布窗口;
平台系统,包含移动终端、广告需求端,广告需求端制作广告内容,通过APP传送到平台,平台审核后将广告内容发布到平台展示,移动终端通过APP接受任务,通过多媒体显示屏进行播放广告,移动终端可以获取广告收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自带屏幕背包及运营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设置有定位模块,通过GPS/北斗等卫星定位系获得定位数据,通过WIFI/5G/4G等连接平台或者注册手机,移动终端可以从平台获取播放内容,或者通过手机APP制作播放内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自带屏幕背包及运营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设置有屏幕监视系统,移动终端从平台接受播放任务后,移动终端所播放的内容实时发送到平台,平台将数提供给广告需求端,广告需求端可以同步播放和监视验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自带屏幕背包及运营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可以显示二维码,消费者可以扫码直接进入广告发布方的网络店铺,直接下单购买,移动终端可以获得销售利润分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自带屏幕背包及运营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系统,移动终端、广告需求端通过平台注册获得唯一账号,平台将广告需求与移动终端对接,广告需求端需要精准定点发布广告时,平台可以在移动终端同意的前提下,获取移动终端位置数据,将广告需求发送到发布广告定点范围内移动终端拥有者手机APP上,移动终于接受任务后即可播放广告,同时将移动终端位置信息、播放内容发送给广告需求端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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