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以太坊的数据存证和验证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12061.2 | 申请日: | 2019-0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403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0 |
发明(设计)人: | 杨海勇;王伟兵;商广勇;马岩堂 | 申请(专利权)人: |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62 | 分类号: | G06F21/62;G06F21/60;G06F21/64 |
代理公司: |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0 | 代理人: | 阚恭勇 |
地址: | 2501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验证 数据存 区块 对称和非对称 用户提供数据 第三方机构 非对称加密 基础平台 解密技术 解密算法 验证过程 去除 加密 干预 网络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以太坊的数据存证和验证方法,涉及区块链、以太坊、非对称加密解密技术领域,本发明以以太坊区块链网络为基础平台,利用对称和非对称加密、解密算法,为用户提供数据存证、验证,旨在去除存证、验证过程中第三方机构的干预,提高公信力。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以太坊、非对称加密解密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以太坊的数据存证和验证方法。
背景技术
当今,数据已成为这个时代的最重要的关键词,而数据的知识产权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以对于原始数据的存证也显得越发重要。
第三方电子数据平台提供的仅是一种电子证据收集、固定服务,即将本已经存在的电子证据使用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固定或者在产生电子证据的同时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从而保障电子证据在固定之后不被篡改、保持完整。因此第三方电子数据平台提供的不是电子证据本身,而仅是一种保全证据的方法、手段或途径。
在司法审判中,法庭会对经固定的电子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确认该种证据仍然符合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其中真实性是审查判断的重点。这就决定了法庭一方面要对被固定的电子证据本身情况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又要对该证据的固定手段、方法进行审查,且需要考虑该种固定手段、方法是否足以保证电子证据不被损毁、篡改。因此,对第三方电子数据保全平台的选择就显得格外重要。
传统的数据存证,一般均是由第三方机构来对数据进行存储和验证,而这个第三方机构的可信性却无法保证,存在恶意篡改存证的可能,侵犯了数据作者的知识产权。因此,具有去中心化和数据不可篡改特性的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使得一种能够提供完全可信的数据存证服务的系统成为了现实。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以太坊的数据存证和验证方法,旨在去除存证、验证过程中第三方机构的干预,提高公信力。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基于以太坊的数据存证和验证方法,以以太坊区块链网络为基础平台,利用对称和非对称加密、解密算法,为用户提供数据存证、验证。
进一步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搭建以太坊网络平台;
2)数据存证;
3)数据验证。
其中,
所述搭建以太坊网络平台,是使用以太坊PoA共识引擎,搭建以太坊私有链网络,为智能合约和DApp提供运行时环境;然后部署智能合约,实现存证数据在区块链中的存储和查询;
所述数据存证,是使用SHA-256散列算法对待存证数据进行散列得到数据的HASH字符串;然后发起存证交易,并使用当前用户私钥对本次交易进行签名;存证智能合约接收到请求后,首先判断区块链中是否存在于散列数据完全一致的存证信息,若存在,则拒绝本次存证交易,若不存在,则将散列数据与用户信息一同持久化到区块链中。
所述数据验证,是对验证数据进行SHA-256散列计算得到散列数据;然后,调用验证智能合约并使用当前用户私钥对交易签署,在区块链中查询该散列数据是否存在,若不存在,则说明数据尚未存证,若存在,则判断查询到的数据签名者是否与验证交易的发起者是否为同一个用户,并返回验证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数据存证:
存证类型是文本数据时,对原始数据首先进行SHA-256散列算法进行散列计算,得到数据的64位唯一散列码;
存证类型是文件时,读取文件内容,然后对文件内容进行SHA-256散列计算得到文件内容的64位唯一散列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012061.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