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放管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38756.8 | 申请日: | 2019-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9788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1 |
发明(设计)人: | 任志英;詹智强;陈祺鑫;沈亮量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G08G1/14 | 分类号: | G08G1/14;H04W4/021;H04W4/40;G06Q30/02;G06Q30/06;G07F17/00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学俊 |
地址: | 350108 福建省福州市闽***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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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共享 单车 电子 围栏 停放 管理 方法 | ||
1.一种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放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1、停放管理系统在用户开始骑行前进行提示,提示用户在骑行结束后需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
步骤S2、用户在骑行过程中可通过用户手机端APP查看附近的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放地点及其停放情况,可使用停放管理系统的引导功能,在其引导下找到附近的停放地点,并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
步骤S3、在用户停车关锁后,停放管理系统判断用户是否按规范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若是,停放管理系统结束计费,进入步骤S4,若否,进入步骤S5;
步骤S4、停放管理系统对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的用户给予奖励;
步骤S5、进入非正常停放管理流程,停放管理系统引导用户重新开锁,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
步骤S6、若用户未接受重新开锁并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的引导,则停放管理系统对未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的用户进行惩罚;
所述步骤S5的非正常停放管理流程,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51、所述停放管理系统对未按规范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的用户进行提示,请用户说明未按规范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的情况,即请用户对四种情况进行选择:一是临时停放,二是预停放,三是强行还车,四是已按规范停放;当用户选择临时停放时,进入步骤S52;当用户选择预停放时,进入步骤S53;当用户选择强行还车时,进入步骤S54;当用户选择已按规范停放时,进入步骤S55;
步骤S52、所述停放管理系统继续计费,其他用户无法开锁,若停放时长不超过规定时间,用户可重新开锁,继续骑行,所述停放管理系统继续计费,并返回所述步骤S2,若停放时长超过规定时间,或用户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开锁,而选择强行还车,则进入步骤S54;
步骤S53、所述停放管理系统继续计费,其他用户无法开锁,若停放时长不超过规定时间,用户可重新开锁,继续骑行,所述停放管理系统继续计费,并返回所述步骤S2,直接进入停放管理系统的引导功能,若停放时长超过规定时间,或用户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开锁,而选择强行还车,则进入步骤S54;
步骤S54、所述停放管理系统结束计费,进入所述步骤S6;
步骤S55、所述停放管理系统重新判断用户是否按规范将共享单车停放到指定地点,若是,所述停放管理系统结束计费,返回所述步骤S4,若否,所述停放管理系统继续计费,其他用户无法开锁,请用户进行问题反馈,若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反馈,所述停放管理系统结束计费,并根据反馈问题是否属实给予奖励或进行惩罚,若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反馈,则进入步骤S5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放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停放管理系统包括共享单车端、电子围栏端、用户手机端和企业服务器端;所述电子围栏端包括实体电子围栏或无实体电子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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