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摄像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40919.6 | 申请日: | 2019-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474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1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25;H04N5/262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李欣;马敬 |
地址: | 31005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摄像机 | ||
1.一种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包括:
一个大视场镜头组件和所述大视场镜头组件对应的大视场传感器;
至少一个小视场镜头组件和所述小视场镜头组件对应的小视场传感器;其中,所述大视场镜头组件的视场角大于所述小视场镜头组件的视场角,且对于同一目标,所述大视场传感器的清晰度小于所述小视场传感器的清晰度;
处理器,用于对大视场视频帧进行人体分析,所述大视场视频帧是由所述大视场传感器生成的;对至少一帧小视场视频帧进行人脸分析或头肩分析或人体分析,所述小视场视频帧是由所述小视场传感器生成的;当对所述大视场视频帧进行人体分析得到第一目标后,确定所述第一目标的第一坐标和所述第一目标的第一全局标识;从所述大视场视频帧中截取所述第一目标所在第一区域;按照所述大视场视频帧的分辨率,对所述第一区域进行编码,获得第一目标图像;按照预设的第一分辨率,对所述大视场视频帧进行编码,获得编码后的大视场视频帧;所述第一分辨率小于等于所述大视场视频帧的分辨率;将所述第一坐标、所述第一全局标识、所述编码后的大视场视频帧和所述第一目标图像的对应关系,发送给服务器;在从所述大视场视频帧中截取所述第一目标所在第一区域之后,根据本次截取的所述第一区域的清晰度,以及本次截取的所述第一区域中所述第一目标的姿态,计算所述第一区域的综合评分;比较本次截取的所述第一区域的综合评分,与记录的大视场高清图像的综合评分,得到综合评分高的第一图像;所述大视场高清图像包括所述第一目标;将记录的大视场高清图像更新为所述第一图像;当检测到第二目标离开采集所述小视场视频帧的小视场镜头组件的视场范围时,将所述第一全局标识与记录的所述大视场高清图像的对应关系,发送给所述服务器;所述第二目标为对所述小视场视频帧进行人脸分析或头肩分析或人体分析得到的目标,所述第二目标与所述第一目标为同一目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还包括:红外补光组件和白光补光组件;
所述大视场传感器使用所述白光补光组件进行白光补光;
所述小视场传感器使用所述红外补光组件进行红外光补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视场镜头组件使用短焦距大光圈镜头;所述小视场镜头组件使用长焦距高清镜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视场镜头组件的视场范围包含所述小视场镜头组件的视场范围部分或全部,且所述大视场镜头组件的视场范围包含的所述小视场镜头组件的视场范围部分的宽度大于目标的最大宽度阈值。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视场传感器和所述至少一个小视场传感器的时间偏差不大于一个视频帧的时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每间隔预设时长对所述大视场视频帧进行人体分析,每间隔所述预设时长对所述至少一帧小视场视频帧进行人脸分析或头肩分析或人体分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处理器对所述至少一帧小视场视频帧进行人脸分析或头肩分析或人体分析之后,所述处理器,还用于:
当对所述小视场视频帧进行人脸分析或头肩分析或人体分析得到第二目标后,确定所述第二目标的第二坐标;
检测所述第二坐标与所述第一坐标间的距离是否小于预设距离阈值,得到第一检测结果;
若所述第一检测结果为是,则将所述第一全局标识与所述小视场视频帧的对应关系,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还用于:
获取所述第一目标的第一特性信息和所述第二目标的第二特性信息;
检测所述第一特性信息与所述第二特性信息的相似度是否大于预设相似度阈值,得到第二检测结果;
所述若所述第一检测结果为是,则将所述第一全局标识与所述小视场视频帧的对应关系,发送给所述服务器的步骤,包括:
若所述第一检测结果为是,且所述第二检测结果为是,则将所述第一全局标识与所述小视场视频帧的对应关系,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040919.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资产管理平台
- 下一篇:照明方法、照明装置与照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