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振动产生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47728.2 | 申请日: | 2019-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510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0 |
发明(设计)人: | 曹在勋;李映洙;陈永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在勋;李映洙;陈永 |
主分类号: | A43B7/00 | 分类号: | A43B7/00;A61H23/02;A43B1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王培超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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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振动 产生 装置 | ||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够提供有益于人体的效果的振动产生装置,尤其是涉及构成为包括双振动板、中心位置孔、辅助位置孔、支撑片、下部外壳、上部外壳、芯部磁铁、底部磁铁以及顶部磁铁,而通过磁铁的排斥力能够使双振动板有效振动的技术,以在将振动产生装置内置于鞋中而使用时,使得每当步行时便产生振动从而通过对脚底产生刺激来提供有益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能够提供有益于人体的效果的振动产生装置(Vibration creatingdevice),尤其涉及一种振动产生装置内置于鞋中而被使用的情况下,每当步行时便产生振动,从而通过对脚底产生刺激来提供有益效果的技术。
背景技术
对于双脚步行的人类而言,可以说最重要的身体部位是脚,并且已知从医学角度来看脚底也是与各种脏器相连的,由于这种理由也将脚称为第二个心脏。
鞋虽然起到将脚包住并保护的功能,但有时也会因鞋的穿戴而在脚上出现伤痕,或者血液循环不畅而引发多种疾病。另外,由于在穿着鞋的状态下空气流通不畅,所以还容易产生脚气之类的多种皮肤疾病。
出于提供减少脚的疲劳度等有益于身体的效果的目的,使用内置在鞋中的振动装置,作为代表性的现有技术,有韩国授权专利第10-1231022号的“内置有振动产生设备的皮鞋”。
图1是现有技术所涉及的内置有振动产生设备的皮鞋的整体立体图,图2是应用于图1的振动产生设备的分解立体图,图3示出振动产生设备的剖视图。
如图所示,在现有技术的振动产生设备中,在上部壳体51a与下部壳体51b之间内置振动板54,振动板54在整体上构成轨道形状,沿长度方向错开地配置有平行的3个振动台54a。上述振动产生设备的特征在于,各振动台的一端被上部壳体和下部壳体支撑,另一端被构成为自由端。
并且,在各振动台54a的自由端安装有振动磁体55,以与振动磁体55对置的方式在上部壳体51a设置有上部磁体52并在下部壳体51b具备下部磁体53。
另一方面,上部磁体以及下部磁体以对振动磁体产生排斥力的方式形成极,而在通过穿着鞋后步行时产生的摇晃,使振动台快速地上下移动而产生振动(振荡)。
在现有技术的振动产生设备的情况下,构成振动板的各个振动台具有一端为固定端且另一端为自由端的结构,因此仅在振动台的自由端引发振动,所以难以产生充足的振动,由此存在使用者否定振动产生设备的效果的倾向。
专利文献
韩国授权专利第10-1231022号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在使内置于鞋等的振动产生装置的尺寸最小化的同时还能够产生更大振动的新的结构的振动产生装置。
另外,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通过将振动产生装置设置在鞋的鞋底,而使得使用者仅通过穿着鞋后步行就能够经由脚来传递振动而提供改善血流等有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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