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脊柱内固定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59102.3 | 申请日: | 2019-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4973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肖建如;吴海源;李文钊;黄广志;董骧;徐志华;许书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长征医院;天津正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纳通医学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70 | 分类号: | A61B17/70;A61B17/86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38 | 代理人: | 袁礼君;阚梓瑄 |
地址: | 200003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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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脊柱 固定 装置 | ||
1.一种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装置本体,具有螺钉孔和长孔,所述螺钉孔贯穿所述装置本体的顶面和底面,所述长孔具有顶面和底面,所述长孔的顶面和底面位于所述装置本体的顶面和底面之间;
螺钉,设置于所述螺钉孔内,能够将装置本体固定于脊椎上;以及
防脱结构,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装置本体上,所述防脱结构具有压合部和限位部,所述限位部可移动地卡设于所述长孔的顶面和底面之间,所述限位部位于第一位置,所述压合部能够压合于所述螺钉上,以使所述螺钉锁紧于所述螺钉孔内,所述限位部位于第二位置,所述螺钉处于解锁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的顶面与底面之间的具有第一高度,所述长孔的中央部的顶面和底面之间具有第二高度,所述长孔的两端部的顶面和底面之间具有第三高度,其中所述第二高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高度,所述第一高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三高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合部在所述装置本体的顶面上的投影为椭圆形,所述防脱结构的旋转轴的中心线位于所述椭圆形的长轴上,所述压合部沿所述椭圆形的长轴方向延伸,所述限位部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压合部的延伸方向之间的夹角为90°-170°。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合部能够抵压于所述螺钉的头部。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的顶面不高于所述压合部的底面。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本体的靠近所述长孔位置具有缺口,便于所述防脱结构组装。
7.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本体具有与所述防脱结构匹配的防脱孔,所述防脱孔为阶梯孔,所述防脱结构的限位部所在第一台阶结构的底面轴向限位于所述防脱孔的台阶面上,所述防脱结构的顶面不突出于所述装置本体的顶面。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脱孔的所述台阶面上设置有限位台阶,所述压合部所在第二台阶结构的底面轴向限位于所述限位台阶。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长孔为通孔,所述长孔连通所述装置本体的侧壁与所述防脱孔。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脊柱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本体大致呈四边形结构,所述螺钉孔均匀布置于所述装置本体宽度方向的两侧,每个所述螺钉孔对应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防脱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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