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抬头显示系统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94946.1 | 申请日: | 2019-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444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4 |
发明(设计)人: | 黄光平;王炳钦;吕志坚;李家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G02B27/00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黄艳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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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抬头 显示 系统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抬头显示系统,应用于移动载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包括:
眼球追踪装置,用以在所述移动载具起步前预先定位所述移动载具的驾驶人在静止状态的视线位置以作为初始视线位置,以及实时检测所述驾驶人在所述移动载具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以及
抬头显示装置,包括:
投影装置,用以投影显示画面;以及
处理器,耦接所述眼球追踪装置与所述投影装置,所述处理器比对所述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与所述初始视线位置,并根据比对结果控制所述投影装置投影所述显示画面至第一投影位置或第二投影位置,所述第一投影位置对应于所述初始视线位置及所述第二投影位置对应于所述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比对结果指示所述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符合所述初始视线位置时,所述显示画面被投影至所述第一投影位置,且当所述比对结果指示所述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不符合所述初始视线位置时,所述显示画面被投影至所述第二投影位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控制所述投影装置在挡风玻璃的不同位置分别投影定位点,且通过所述眼球追踪装置获得所述驾驶人按序注视多个定位点时的眼部影像,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注视多个定位点的眼部影像来决定所述初始视线位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还包括:
影像获取装置,配置在面向挡风玻璃的位置且耦接所述处理器,
其中,当所述移动载具静止时,所述投影装置在所述挡风玻璃的每一个角落分别投影校正定位点,并由所述影像获取装置获取所述校正定位点的影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还依据所述校正定位点的影像判断所述校正定位点是否位于每一个所述角落的边缘临界位置,当所述处理器判断所述校正定位点位于每一个所述角落的边缘临界位置时,所述处理器将所述校正定位点的影像设定为每一个所述角落的校正定位影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还依据每一个所述角落的所述校正定位影像判断所述挡风玻璃的边界以校正投影坐标。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处理器判断所述校正定位点不位于每一个所述角落的边缘临界位置时,所述处理器重新投影所述校正定位点。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眼球追踪装置实时检测所述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失败时,所述处理器控制所述投影装置投影所述显示画面至所述第一投影位置。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动载具停止移动后,当所述眼球追踪装置重新定位所述初始视线位置。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画面被投影至所述第一投影位置直到所述眼球追踪装置重新检测到所述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且所述处理器重新比对所述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与所述初始视线位置。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位置与所述第二投影位置分别是位于所述初始视线位置与所述起步前或起步后的视线位置的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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