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区块链的租赁信息处理方法、装置和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0108025.6 | 申请日: | 2019-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0944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发明(设计)人: | 李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F21/32;G06F21/64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许振新;朱文杰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曼***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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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区块 租赁 信息处理 方法 装置 设备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租赁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通过租赁平台将寄租用户关于寄租商品的电子合约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其中,所述电子合约包括用于约定寄租商品的收益分成的内容;
基于所述电子合约生成对应的智能合约,并将所述智能合约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所述智能合约用于驱动租赁平台执行寄租商品的收益分配;以及
通过租赁平台将所述寄租商品的商品信息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
通过租赁平台或第三方身份认证平台对所述寄租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并将所述寄租用户的身份认证信息或所述寄租用户的身份认证信息的摘要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其中,所述寄租用户的身份认证信息作为确认所述寄租商品所属物主的证据;
将关于所述寄租商品的出租信息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其中,所述出租信息用于作为所述寄租商品发生租赁的证据;
将承租用户的身份认证信息上传到区块链中;
其中,所述电子合约和所述商品信息用于作为所述寄租商品发生寄租的证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对所述寄租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包括如下至少之一:
对所述寄租用户的实名认证;
对所述寄租用户的活体认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寄租用户的身份认证信息包括如下至少之一:
所述寄租用户的证件图像信息、
所述寄租用户的证件文本信息、
所述寄租用户的活体认证视频。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将寄租用户与租赁平台关于寄租商品的电子合约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包括:
将所述电子合约的摘要以及用于所述电子合约对应的标识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所述电子合约对应的标识包括如下之一:
所述寄租用户的标识;
所述寄租用户的标识以及所述寄租商品的标识二者构成的标识;
所述租赁平台为所述电子合约分配的标识。
6.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方法,所述电子合约还包括如下信息中的至少一个:
所述寄租商品的租赁价格;
所述寄租商品的一次租赁时长;
所述寄租商品的租赁期限对应的折扣;所述寄租物品的损坏赔偿;
所述寄租商品的折旧率;
所述寄租商品的寄租时长;
所述寄租商品的税费缴纳方式。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所述寄租商品的商品信息包括如下至少一种:
所述寄租商品的图片、
所述寄租商品的文字描述、
所述寄租商品的视频。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将关于所述寄租商品的出租信息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包括:
通过租赁平台将所述出租信息或所述出租信息的摘要上传至所述区块链中。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寄租商品的出租信息包括如下:
所述寄租商品的承租用户的身份标识;
所述寄租商品的承租价格;
所述寄租商品的承租期限。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所述出租信息还包括如下信息的至少一个:
将所述寄租商品向所述承租用户发货的发货单信息;
所述承租用户的地址;
所述承租用户的联系方式;
所述承租用户承租所述寄租商品时所述寄租商品的图片或视频;
所述寄租商品的损坏赔偿约定。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通过租赁平台将所述寄租商品的商品信息上传至所述区块链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所述寄租商品的标识、以及所述寄租商品所属的寄租用户的标识的至少一种,从所述区块链中查询所述寄租商品对应的寄租证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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