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及制备方法及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145144.9 | 申请日: | 2019-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186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07 |
发明(设计)人: | 李波;李朝阳;孙海森;乔彦良;马广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可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78 | 分类号: | B01D53/78;B01D53/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7 | 代理人: | 张明利 |
地址: | 2622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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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臭剂 葡萄籽提取物 艾叶提取物 苦楝提取物 绿茶提取物 丝兰提取物 樟树提取物 提取物 柚皮 制备 养殖场 蒽酮类化合物 多酚类物质 黄酮类物质 芦荟提取物 虫卵 臭气分子 多酚物质 畜禽粪便 氧化变质 有效抑菌 花青素 挥发油 苦楝素 柚皮苷 稀释 兑水 芦荟 吸附 喷洒 分解 | ||
1.一种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原料按照下列质量份制成,丝兰提取物5-15份、樟树提取物5-15份、绿茶提取物2.5-7.5份、葡萄籽提取物2.5-7.5份、柚皮提取物1.5-4.5份、苦楝提取物1.5-4.5份、艾叶提取物1.5-4.5份、芦荟提取物1.5-4.5份、水29-87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原料按照下列质量份制成,丝兰提取物5份、樟树提取物5份、绿茶提取物2.5份、葡萄籽提取物2.5份、柚皮提取物1.5份、苦楝提取物1.5份、艾叶提取物1.5份、芦荟提取物1.5份、水29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原料按照下列质量份制成,丝兰提取物10份、樟树提取物10份、绿茶提取物5份、葡萄籽提取物5份、柚皮提取物3份、苦楝提取物3份、艾叶提取物3份、芦荟提取物3份、水58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原料按照下列质量份制成,丝兰提取物15份、樟树提取物15份、绿茶提取物7.5份、葡萄籽提取物7.5份、柚皮提取物4.5份、苦楝提取物4.5份、艾叶提取物4.5份、芦荟提取物4.5份、水87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丝兰提取物是由麟凤兰属丝兰提取而成。
6.一种制备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搅拌罐中加入水,依次加入丝兰提取物、樟树提取物及绿茶提取物;
(2)将葡萄籽提取物分成两份,一份加入到搅拌罐中并搅拌均匀,一份备用;
(3)依次加入艾叶提取物、柚皮提取物、芦荟提取物和苦楝提取物;
(4)搅拌罐中加入备用的葡萄籽提取物,搅拌均匀后得到所述除臭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将葡萄籽提取物平均分成两份。
8.一种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养殖场的植物型除臭剂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使用所述除臭剂时,将其兑水稀释20-100倍后喷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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