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156620.7 | 申请日: | 2019-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099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2 |
发明(设计)人: | 尚子君;祝建刚;孙苏良;项帮兴;陈进;彭尊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涛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14 | 分类号: | G08G1/14;G08G1/017;H04N7/18;H04N5/907;H04L29/08;G07B15/02 |
代理公司: | 南京中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333 | 代理人: | 祝进 |
地址: | 20180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停车 视频 智慧城市 停车管理 车辆图像信息 停车管理系统 摄像头 车辆离开 收费效率 手机终端 数据共享 提示用户 停车问题 图像信息 信息储存 信息上传 用户寻找 整体规划 二维码 内存卡 停车位 云平台 配对 录制 车型 计时 保存 监测 检测 建设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方法及系统,包括:用户停车时,停车视频桩通过摄像头获取车辆图像信息,并开始录制停车视频;从所述的图像信息中提取车辆的车型及车牌号;停车视频桩进行识别车牌号配对;开始计时计费;停车视频桩在完成停车检测后,将提取的所有信息储存到本机内存卡中;车辆离开时,提示用户二维码付款后再离开;车俩驶离后,停车视频桩将上一次监测的照片正式保存,将上一次停车的车所有信息上传云平台。本发明通过停车视频桩提高停车收费效率,通过手机终端减少用户寻找停车位的时间,提高停车效率,本发明提出的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便于整体规划城市停车问题,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智能停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停车车位大多严重供不应求,停车难、行车难成为困扰城市交通的大难题。根据欧美经验,30%主城区交通为寻找泊位导致,全球大都市中寻找停车位平均用时20分钟,停车难导致道路通行能力降低,造成交通堵塞。
大部分城市的停车设施量上不足,质上简陋。许多停车场自动收费设备缺乏,乱收费现象严重;泊位引导系统不完善,驾驶员停车取车困难;缺乏方便查询实时车位信息和预订车位的系统功能;公共路边停车区域缺乏有效监管,逃费严重;商业中心、闹市区开放式停车场依靠人工收费,收费管理难、收费不透明、跑冒滴漏、不能准确计时等问题。
现有技术中,停车场智能化管理体系是基于单一模块开发的,停车收费系统、泊位诱导系统、管理控制软件与功能硬件等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大都是孤立的,缺乏有效的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缺乏基于移动互联网大热背景下手机客户端的新交流途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方法及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方法,包括:用户停车时,安装在两车位中间侧边的停车视频桩通过摄像头获取车辆图像信息,并开始录制停车视频;
从所述的图像信息中提取车辆的车型及车牌号;
停车视频桩进行识别车牌号配对:当停车视频桩连续监测车辆同时存在5分钟后,车牌号也已经识别好,即判断车辆已停入车位;
开始计费:启动停车视频桩上的停车记时装置、点亮红色停车车位状态指示灯、并停止录像,后每30秒录像5秒;
停车视频桩在完成停车检测后,将提取的车牌信息、车位状态、入库照片、停车视频储存到本机内存卡中,同时通过4G网络将信息发送到巡视员手持终端内;
车辆离开时:当停车视频桩上的摄像头抓拍不到车辆,且录像原车牌不在场景中时,判断车俩驶离,提示用户二维码付款后再离开;
车俩驶离后,停车视频桩将上一次监测的照片正式保存,同时修改车位状态,将上一次停车的车牌信息、车位状态、入库照片、停车视频、车辆启动视频、出库视频上传云平台,并同步到巡视员手持终端内。
优选的,所述云平台上的云端服务器通过车牌信息判读用户是否为会员,若是会员,则将停车信息同步到用户的手机APP客户端,并可以直接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支付停车费。
优选的,若用户是会员,还可以在停车前,直接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提前查询停车场内是否有停车位。
优选的,所述停车视频桩检测识别到有车辆进入停车位,但无法识别车牌号时,会触发停车视频桩内的识别异常模块,将识别异常信息传输给云端服务器并通知巡视员手持终端进行处理。
优选的,当车辆离开时,用户却未支付停车费,会触发停车视频桩内的支付异常模块,将支付异常信息传输给云端服务器并通知巡视员手持终端进行处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涛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涛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15662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