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控制遥控器的方法及遥控器、储存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910158752.3 | 申请日: | 2019-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5307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发明(设计)人: | 王宗华;张林娟;张丽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C17/02 | 分类号: | G08C17/02;G08C23/04;G01R31/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31 | 代理人: | 张宇峰 |
地址: | 266103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控制 遥控器 方法 储存 介质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控制遥控器的方法,属于遥控技术领域。该方法包括,判断遥控器的电池电压是否大于第一电压参考值;遥控器的电池电压大于第一电压参考值,遥控器以第一模式工作;遥控器的电池电压小于或等于第一电压参考值,遥控器以第二模式工作。采用该实施例,有效的提高了对遥控器电池电量的利用率,更加节能功能环保。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遥控器和一种储存介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遥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控制遥控器的方法及遥控器、储存介质。
背景技术
当前电视智能化方向发展,大多数智能电视使用红外蓝牙一体遥控器,同时发射红外信号和蓝牙信号,结合红外模式和蓝牙模式的优点使操作更加稳定。
但是这种红外蓝牙一体遥控器,当电池电压过低时,会出现遥控器无法开机,本控开机后遥控器可以使用的现象,对电池的利用率较低。
发明内容
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控制遥控器的方法及遥控器、储存介质。为了对披露的实施例的一些方面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下面给出了简单的概括。该概括部分不是泛泛评述,也不是要确认关键/重要组成元素或描绘这些实施例的保护范围。其唯一目的是用简单的形式呈现一些概念,以此作为后面的详细说明的序言。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控制遥控器的方法。
在一些可选实施例中,用于控制遥控器的方法,包括:判断遥控器的电池电压是否大于第一电压参考值;遥控器的电池电压大于第一电压参考值,遥控器以第一模式工作;遥控器的电池电压小于或等于第一电压参考值,遥控器以第二模式工作。
采用该可选实施例,对遥控器的电池电压进行实时检测,遥控器的电池电压高于第一电压参考值时,遥控器以第一模式正常工作,一旦检测到遥控器电池电压小于或者等于第一电压参考值时,自动切换到对电压要求较低的第二模式进行工作,防止遥控器以第一模式工作时,电压低于第一模式的最低电压,造成遥控器死机无法工作,遥控器自动切换到第二模式后可继续使用一段时间,因此,有效的提高了对遥控器电池电量的利用率,更加节能功能环保。
可选地,方法包括,通过遥控器的电量检测模块实时检测遥控器的电池电压。采用该可选实施例,现有的很多遥控器本身自带电量检测模块,而检测电池电量多数是通过检测电池的电压来获取电池的电量信息,利用遥控器的电量检测模块实时检测遥控器的电池电压,直接获取电池电压信息,准确便捷,同时不需要安装特定的电压检测元件,节约成本,并且不会产生多余的耗电,增加节能效果。
可选地,方法包括,第一电压参考值为遥控器在第一模式下的最低工作电压。采用该可选实施例,当遥控器的电池电压大于第一电压参考值时,即大于遥控器在第一模式下的最低工作电压,可保证遥控器在第一模式下可稳定工作,当遥控器的电池电压小于或等于第一电压参考值时,即小于或等于遥控器在第一模式下的最低工作电压,自动切换的到对电压要求较低的第二模式下进行工作,可防止遥控器死机。
可选地,方法包括,第一电压参考值大于或等于2V,小于或等于2.2V。采用该可选实施例,第一电压参考值在2-2.2V之间取值,比较接近像阶段常用的红外模式的最低电压。
可选地,方法包括,第一电压参考值设定为2.1V。采用该可选实施例,由于现阶段红外模式的最低工作电压一般在2V左右,因此当第一模式包含红外模式时,为了避免遥控器电池电压低于红外模式的工作电压时,使用红外模式会造成遥控器死机无法使用,因此将第一电压参考值设定为2.1V,使其略高于遥控器在第一模式下的最低工作电压,当遥控器电池电压高于2.1V时以第一模式正常工作,当遥控器电池电压小于或等于2.1V时,立刻将遥控器工作模式切换到对电压要求较低的第二模式,从而避免了遥控器死机,使遥控器可以继续使用。
可选地,方法包括,第一模式为红外模式,遥控器工作时发射红外信号。采用该可选实施例,采用红外模式,通过发射红外信号对电视进行控制,具有耗能低的优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158752.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