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建筑文化遗产中的木构架古建筑的保护决策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158925.1 | 申请日: | 2019-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805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6 |
发明(设计)人: | 张雨清;曹淼;周星建;楚超超;周晓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科技大学;河海大学;盐城工学院 |
主分类号: | E04G23/02 | 分类号: | E04G23/02;G06F16/22;G06F16/2455;G06Q10/00;G06Q50/08 |
代理公司: | 南京鼎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27 | 代理人: | 王晶 |
地址: | 215004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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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建筑 文化遗产 中的 构架 古建筑 保护 决策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建筑遗产中木构架古建筑的保护决策方法,包括:获取木构架古建筑的显性信息与隐性信息,根据隐性信息评估其价值,并决策其保护等级,建立数据库;依托数据库利用木构文物保护监测系统对木构架古建筑进行实时信息采集录入、信息管理分析和信息输出;对木构架古建筑的破损程度进行分类分析,根据建筑破损程度及数据库中采集的信息进行修缮,一方面是给修缮提供了依据,使得木构架古建筑在修缮过程中保护原木构架古建筑的科学、文化和历史价值;另一方面是评估木构架古建筑的科学、文化和历史价值,突出木构架古建筑的保护等级,针对性、高效地保护不同等级的木构架古建筑根据不同保护等级针对同样的破坏等级实施不同的修复方案。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建筑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具体涉及木构架古建筑的保护决策方法。
背景技术
我国是一个具有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大江南北遗存有大量的古代木构架古建筑。对于木构架古建筑的保护,正是我国近几十年来大力开展并重视的领域。对于保护的技术,已经形成一套较为系统的古建测绘、复原设计、施工修复的工程链。在信息时代之前的一套系统不能做到自动化实时监测且人为干预过多等方面原因并不能正确保护修复这些木构历史建筑,造成了地域建筑文脉,历史风味的遗失。同时,过于单一而重复地修复修建技术手法,也使得各个施工项目的为拼工作量争相模仿与错误的效仿,不能有效地与当地的地理人文环境相结合,使得修复的历史建筑区域未能合理的使用,或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木构架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问题有:
一、信息匮乏:对于建筑文化遗产中的木构架古建筑只存在“显性信息”的认识,信息搜集没有系统化。只是停留于认识木构架古建筑的平面、立面与剖面结构。对于单体木构架古建筑所包含的“隐性信息”没有进行深度挖掘。所谓的建筑“隐性信息”是指作人文信息,具有外延性,是构成建筑价值的重要内容。分为两大类别,至少包括历史社会信息、文化艺术信息。(1)历史社会信息:中国历史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其中,封建社会是形成中国古代建筑的主要阶段。这个阶段的建筑也不可避免的染上了浓厚的封建主义色彩,从其规划设计、建设规模、营造制式到使用功能,无不渗透着封建礼制的内容和体现着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及礼仪法度。(2)艺术文化信息:建筑装饰则是木构架古建筑中反映艺术文化信息的一种重要载体。建筑装饰作为一种建筑的视觉对象,它是多功能的,美化建筑的同时还包含有民族、地域、宗教伦理、习俗、心态及情态意向等各种信息。这些信息是木构架古建筑修缮过程中需要参考的重要内容。
二、没有完善的监测系统:木构架古建筑存在易腐蚀、刚度小、易损害等问题。且如果在问题出现初期不能及时采取维护修缮措施会导致建筑整体结构的损坏,更有可能到不可修复的程度。因此对建筑文化遗产中木构架古建筑的实时监测是有必要的。而现在的木构架古建筑保护大多秉持“加固缝补”的原则,没有起到治病治根的效果。
三、修复模式单一固化:传统木构架古建筑的修复方法认为古建筑的修缮“能支顶的就支顶,能加固的就加固,只要不塌不漏,能不动的就不动,能不修的就不修,能不换的就不换”。这种主张显然不符合我国木构架古建筑的具体情况和修缮规律。对于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的木构架古建筑尽管眼下还没有倒塌,不等于数年之后不会倒塌;有些构件已经糟朽变形非常严重了,尽管眼下还没有折断,或者通过临时支顶没有折断,但不等于几年之后不会折断。这些严重损坏的构件就像是一座随时爆发的火山坍塌只是时间问题。由此可见传统的修复模式没有有效的划分建筑破损等级,也没有“对症下药”采取行之有效的修缮措施。
四、修缮没有遵循一定的规律:木构架古建筑经常性的保护修缮,是适合中国木构架古建筑的修缮规律和修缮方法,是从古到今都在严格遵循的唯一正确的原则。进行木构架古建筑修缮的目的就是为了使木构架古建筑“延年益寿”,使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与科学价值一代代传承下去。三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木构架古建筑的修缮要有时间规律性。不能在建筑快要坍塌的临危之际才意识到修缮的重要性,那已经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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