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在审
申请号: | 201910170315.3 | 申请日: | 2019-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849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4 |
发明(设计)人: | 李龙茂;李华;钟燕红;王安杰;孔繁;匡才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格瑞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B19/042 | 分类号: | G05B19/04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1122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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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平台软件 移动设备 工控机 云端 显示设备 远程控制 智控系统 二维码 绑定 串口 播放 关联设备 集中管理 灵活配置 台工控机 统一管理 小程序 管控 控机 嵌入 存储 扫描 视频 调度 授权 网络 | ||
1.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工控机、移动设备和显示设备,所述工控机内部嵌入有云端智控平台软件,云端智控平台软件依托阿里云而设,云端智控平台软件使每台工控机生成唯一的二维码,移动设备通过扫描二维码与工控机进行绑定,所述工控机的内部设有ARM控制器、PC主机、视频拼接器、视频处理器、物联模块、网络模块、播放模块和电源模块,所述工控机与显示设备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设备内部设有小程序,所述小程序内部设有授权窗口、节目列表窗口、中控窗口、节目上传窗口和设置窗口,所述授权窗口用于获取用户权限,列表窗口用于显示播放清单。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控窗口用于操控与工控机串联的外部设备。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上传窗口用于上传更新图片、视频、文件。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窗口用于调整显示设备的分辨率。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上传窗口上设有字体更改、背景更换选项。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上传窗口上设有下载选项。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工控机上串联有监控设备。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端智控系统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工控机采用RS232和RS485与外部设备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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