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195101.1 | 申请日: | 2019-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757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5 |
发明(设计)人: | 何若虚;杨涛;韦珍;谢长淮;高云芳;徐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R31/367 | 分类号: | G01R31/367;G01R31/392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韩斐 |
地址: | 311300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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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动力锂离子电池 快速充电 模组 电池模组 失效性 电池组 端电压 失效率 放电 充电 评估 记录 | ||
1.一种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对电池组进行短时间的充电或放电操作;
步骤二,记录充(放)电过程中各电池模组端电压;
步骤三,电池模组的相对失效率通过如下公式评估:
Uavg表示充放电停止时,前一时刻各电池模组平均端电压,
UR表示充放电停止时,前一时刻待评价电池模组的端电压,
Uavg t表示充放电停止后,任意同一时刻t所对应的各电池模组平均端电压,
UR t表示充放电停止后,任意同一时刻t所对应的待评价电池模组的端电压,
UR0avg为放电停止后,欧姆内阻引起的平均各电池模组的电压变化值,
K为不同种类电池失效前后内阻变化率;
步骤四,根据λ值对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效能进行评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四中,当λ>15%提示更换相应电池模组,当λ>20%时该电池模组失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对电池组进行短时间的充电或放电操作,充放电时间为1-5min,电流为0.5C-2C。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三中,t选取停止放电后1min内的时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中采用放电后评价次数比充电后评价的次数多;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中采用放电后评价权重值比充电后评价的权重值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锂离子电池模组快速充电失效性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一中,若采用充电后电池组快充失效评价,选择电池组SOC范围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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