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拍摄装置和拍摄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224085.4 | 申请日: | 2019-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002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01 |
发明(设计)人: | 新谷秀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蒋国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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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拍摄装置 拍摄 拍摄位置 拍摄系统 摄像头 基准位置 行驶位置 新图像 移动体 图像 功夫 | ||
1.一种拍摄装置,其被设置于移动体,其特征在于,
具有定位部、信息获取部、拍摄判断部和拍摄部,其中,
所述定位部测定所述移动体的行驶位置;
所述信息获取部获取包含位置信息和评价信息的图像关联信息,其中:所述位置信息表示拍摄到图像的拍摄位置;所述评价信息表示对在所述拍摄位置拍摄到的所述图像的评价;
在所述拍摄位置位于以所述行驶位置为基准位置的规定范围内且在所述拍摄位置拍摄到的所述图像的所述评价在规定值以上的情况下,所述拍摄判断部判断为进行拍摄;
所述拍摄部按照所述拍摄判断部的判断结果来拍摄所述移动体的内部或者外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关联信息还包括条件信息,该条件信息表示拍摄到所述图像时的拍摄条件,
并且,在所述行驶位置的所述拍摄条件与在所述拍摄位置拍摄到所述图像时的所述拍摄条件的差在规定差以内的情况下,所述拍摄判断部判断为进行拍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拍摄条件为是否是由搭载在车辆上的摄像头拍摄到的。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拍摄判断部获取表示所述移动体的预定路径的路径信息,且当在所述预定路径中包含所述拍摄位置时,判断为使所述拍摄部的设定符合所述条件信息所示的所述拍摄条件,
所述拍摄部按照所述拍摄判断部的判断结果来使设定符合所述拍摄条件。
5.一种拍摄系统,其具有设置于移动体的拍摄装置和设置于所述移动体的外部的服务器,且所述拍摄装置和所述服务器相互收发信息,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器具有服务器存储部,该服务器存储部存储包含位置信息和评价信息的图像关联信息,其中:所述位置信息表示拍摄到图像的拍摄位置;所述评价信息表示对在所述拍摄位置拍摄到的所述图像的评价,
所述拍摄装置具有信息获取部、定位部、拍摄判断部和拍摄部,其中,
所述信息获取部从所述服务器存储部获取所述图像关联信息;
所述定位部测定所述移动体的行驶位置;
在所述拍摄位置位于以所述行驶位置为基准位置的规定范围内且在所述拍摄位置拍摄到的所述图像的所述评价在规定值以上的情况下,所述拍摄判断部判断为进行拍摄;
所述拍摄部按照所述拍摄判断部的判断结果来拍摄所述移动体的内部或者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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