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器及终端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910234287.7 | 申请日: | 2019-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5489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发明(设计)人: | 程彦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5 | 分类号: | G09F9/35;G02F1/1333;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11477 | 代理人: | 贾亚菲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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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器 终端设备 | ||
本公开是关于液晶显示器及终端设备。该液晶显示器包括:液晶显示器本体和至少一个摄像头,至少一个摄像头位于液晶显示器本体内部,与液晶显示器本体集成在一起,由于将摄像头与液晶显示器本体集成在一起,从而无需在终端设备的边框中为摄像头预留位置,可以有效的提升终端设备的屏占比,进而满足了终端设备向着全面屏的趋势发展。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终端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液晶显示器及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屏占比,用于表示屏幕和手机前面板面积的相对比值,它是手机外观设计上比较容易获得视觉好感的参数,而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手机的屏幕越做越大,从屏占比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屏幕越大,则屏占比越大,对体验更有益,因此,屏占比就成为手机设计中的一个要求越来越高的技术参数。
发明内容
为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实施例提供液晶显示器及终端设备。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
液晶显示器本体和至少一个摄像头;
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位于所述液晶显示器本体内部,与所述液晶显示器本体集成在一起。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本公开中的液晶显示器包括:液晶显示器本体和至少一个摄像头,至少一个摄像头位于液晶显示器本体内部,与液晶显示器本体集成在一起,由于将摄像头与液晶显示器本体集成在一起,从而无需在终端设备的边框中为摄像头预留位置,可以有效的提升终端设备的屏占比,进而满足了终端设备向着全面屏的趋势发展。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的镜头端部所在的平面与所述液晶显示器本体的显示区对应的表面在同一平面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的镜头端部所在的平面低于所述液晶显示器本体的表面。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位于所述液晶显示器本体的端部区域。
在一个实施例中,每个所述摄像头距离所述液晶显示器本体的侧边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阈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相邻的所述摄像头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液晶显示器本体和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的外壳采用相同的材料。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和触摸面板;
所述触摸面板盖设在所述液晶显示器本体的显示区对应的表面上。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
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液晶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液晶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液晶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液晶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液晶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液晶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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