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碰撞减轻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390411.9 | 申请日: | 2019-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8864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1 |
发明(设计)人: | 齐藤孝太;牛超;高野将吾;足立崇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W30/08 | 分类号: | B60W30/08;B60W30/095 |
代理公司: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李银姬;李馨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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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碰撞 减轻 装置 | ||
1.一种碰撞减轻装置,其为减轻后方车辆向车辆(100)碰撞时乘员所受的冲击的碰撞减轻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驱动力产生部(1、2),其产生行驶驱动力,且能够改变前轮(FW)和后轮(RW)的驱动力分配;
碰撞预测部(20A),其对所述后方车辆向所述车辆(100)的碰撞进行预测;以及
驱动力控制部(20B),当所述碰撞预测部(20A)预测到向所述车辆(100)的碰撞时,对所述驱动力产生部(1、2)进行控制,以使在所述车辆(100)与所述后方车辆即将发生碰撞前,所述车辆(100)与所述后方车辆的相对速度的大小变小,且所述后轮(RW)的驱动力变为比所述前轮(FW)的驱动力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碰撞减轻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100)为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车辆,
所述碰撞减轻装置还具有:
驾驶级别切换部,其将自动驾驶的级别切换为,驾驶员在行驶中具有周边监视义务的第1自动驾驶级别或不具有周边监视义务的第2自动驾驶级别,
在由所述碰撞预测部(20A)预测到会与所述车辆(100)发生碰撞时,通过所述驾驶级别切换部将自动驾驶的级别切换到所述第2自动驾驶级别作为条件,所述驱动力控制部(20B)对所述驱动力产生部(1、2)进行控制,以使在所述车辆(100)与所述后方车辆将要发生碰撞时,所述车辆(100)与所述后方车辆的相对速度变小,且所述后轮(RW)的驱动力变为比所述前轮(FW)的驱动力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碰撞减轻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力产生部(1、2)具有驱动所述前轮(FW)的前轮驱动部(1)和驱动所述后轮(RW)的后轮驱动部(2),
所述前轮驱动部(1)包括电动发电机,
在由所述碰撞预测部(20A)预测到会与所述车辆(100)发生碰撞时,所述驱动力控制部(20B)对所述驱动力产生部(1、2)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前轮驱动部(1)产生再生转矩,所述后轮驱动部(2)产生驱动转矩。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碰撞减轻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力产生部(1、2)具有驱动所述前轮(FW)的前轮驱动部(1)和驱动所述后轮(RW)的后轮驱动部(2),
所述前轮驱动部(1)包括电动发电机,
在由所述碰撞预测部(20A)预测到会与所述车辆(100)发生碰撞时,所述驱动力控制部(20B)对所述驱动力产生部(1、2)进行控制,以使所述前轮驱动部(1)产生再生转矩,所述后轮驱动部(2)产生驱动转矩。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碰撞减轻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轮驱动部(1)为第1电动发电机,
所述后轮驱动部(2)包括第2电动发电机。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碰撞减轻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轮驱动部(1)为第1电动发电机,
所述后轮驱动部(2)包括第2电动发电机。
7.根据权利要求1~6的任一项所述的碰撞减轻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
车间距离检测部(11b),其检测所述车辆(100)与所述后方车辆的车间距离;以及
相对车速检测部,其检测相当于从所述车辆(100)的车速减去所述后方车辆的车速得到的值的相对车速,
在由所述车间距离检测部(11b)检测到的车间距离小于规定车间距离(La),且由所述相对车速检测部检测到的相对车速小于规定相对车速(Va)时,所述碰撞预测部(20A)预测为所述后方车辆向所述车辆(100)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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