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弱凝胶钻开液废液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393901.4 | 申请日: | 2019-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4365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0 |
发明(设计)人: | 陈缘博;王超群;徐安国;郭晓轩;赵志强;张忠亮;苗海龙;耿铁;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52 | 分类号: | C02F1/52;C02F9/04;C02F101/32;C02F103/10;C02F1/66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陈丹;张奎燕 |
地址: | 10001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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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凝胶 钻开液 废液 处理 方法 | ||
1.一种弱凝胶钻开液废液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1)混凝:向弱凝胶钻开液废液中加入第一混凝剂,搅拌至初步形成絮体;
(2)调质:采用pH调节剂将混凝后得到的体系的pH值调节至11-12,并搅拌使絮体聚集;和
(3)脱水:向步骤(2)得到的体系中加入第二混凝剂和助凝剂,并搅拌至体系完全脱水;
其中,所述第一混凝剂为乙烷-1,2-二(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铵)与氯化钙的混合物,所述第二混凝剂为氯化亚铁,所述助凝剂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向弱凝胶钻开液废液中加入第一混凝剂之前,对所述弱凝胶钻开液废液进行稀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稀释采用的溶液为海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混凝剂中,乙烷-1,2-二(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铵)与氯化钙的质量比为1:5~1:1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混凝剂中,乙烷-1,2-二(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铵)与氯化钙的质量比为1: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混凝剂与所述弱凝胶钻开液废液中含有的聚丙烯酰胺的质量比为1:2~1:1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混凝剂与所述弱凝胶钻开液废液中含有的聚丙烯酰胺的质量比为1: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1L稀释前的弱凝胶钻开液废液来说,所述第二混凝剂的用量为800~2000mg。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1L稀释前的弱凝胶钻开液废液来说,所述第二混凝剂的用量为1000mg。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1L稀释前的弱凝胶钻开液废液来说,所述助凝剂的用量为30~80mg。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1L稀释前的弱凝胶钻开液废液来说,所述助凝剂的用量为50mg。
12.一种弱凝胶钻开液废液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1)混凝:向弱凝胶钻开液废液中加入第一混凝剂和第二混凝剂,搅拌至初步形成絮体;
(2)调质:采用pH调节剂将混凝后得到的体系的pH值调节至11-12,并搅拌使絮体聚集;和
(3)脱水:向步骤(2)得到的体系中加入助凝剂,并搅拌至体系完全脱水;
其中,所述第一混凝剂为乙烷-1,2-二(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铵)与氯化钙的混合物,所述第二混凝剂为氯化亚铁,所述助凝剂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向弱凝胶钻开液废液中加入第一混凝剂之前,对所述弱凝胶钻开液废液进行稀释。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稀释采用的溶液为海水。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混凝剂中,乙烷-1,2-二(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铵)与氯化钙的质量比为1:5~1:14。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混凝剂中,乙烷-1,2-二(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铵)与氯化钙的质量比为1:10。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混凝剂与所述弱凝胶钻开液废液中含有的聚丙烯酰胺的质量比为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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