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机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23945.7 | 申请日: | 2019-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041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9 |
发明(设计)人: | 姚东辉;石为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大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47/08 | 分类号: | B64D47/08;B64C39/02;A62C3/00;G05D1/10 |
代理公司: | 郑州芝麻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73 | 代理人: | 董晓勇 |
地址: | 455000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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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综合处理系统 消防应急 救援 消防救援 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处理 机动灵活 救援措施 设备投入 事故现场 灾害损失 成功率 地形 灾难 决策 | ||
本发明涉及救援措施技术领域,且公开了无人机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由无人机和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组成,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基于无人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救援等操作。该无人机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通过无人机进行应急救援处理,可以无视地形和环境,做到机动灵活开展侦查,大大提高侦查的效率,以便指挥员作出正确决策;使用无人机能够有效规避救援人员的伤亡,又能全面、细致的掌握现场情况,从而作出快速、准确的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因对不同的灾难情况,采取不同的无人机设备,把相关的无人机设备投入到救援工作当中,使得无人机在救援工作中,发挥极大的作用,提高救援的效率以及救援的成功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救援措施技术领域,具体为无人机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救援是指个人或人们,在遭遇灾难或其他非常情况时,获得实施解救行动的整个过程;而救援事业是指能够做长久完善地准备和随时随地能够及时实施解救行动的事务;而救援产业,则是一个以完善的体系、系统或链条为平台、以自身的系统化规模化模式化等为基础、能够长久完善地准备、随时随地实施解救行动并能够最终实现各方应有受益和收益的实业经济。
事故灾难的不同,救援的难度就不同。在因对不同救援难度时,可以通过机械化进行施救处理,而无人机的出现,刚好能满足救援勘察需求,合理的运用无人机,能够起到很好的救援处理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无人机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基于无人机进行救援操作,通过有效控制无人机,使得无人机投入救援工作中,提高救援效率,提高救援成功率,以及通过无人机可以实现人为无法进行的操作,大大提高应急救援处理能力。
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无人机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由无人机和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组成,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基于无人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救援等操作;该无人机应急综合处理系统包括以下操作步骤:
S1,当发生事故,现场不易进行救援时,指挥中心派无人机进行救援处理;
S2,救援指挥中心控制无人机在事故现场上方进行排查;
S3,无人机通过安装器底部的摄像装置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录,使得消费救援中心及时了解被困人员位置;
S4,勘察完毕后,救援指挥中心控制无人机返回指挥中心;
第一种可能:救援难度低,消防人员可正常进行救援处理;
第二种可能:救援难度高,应急综合处理系统包括下述步骤:
S5,当消防人员无法立即进行消防救援时,指挥中心调派物资输送无人机进行紧急救援处理;
S6,物资输送无人机飞行到被困人员上空位置,向救援人员,投放救援物资,进行应急处理。
优选的,所述无人机消防应急综合处理系统可针对的事故高层灭火、消防巡检、隐患排查、险情侦察、夜间照明和夜视搜救等。
优选的,所述无人机的种类包括侦查无人机、通信无人机、照明无人机和物资输送无人机等。
优选的,所述无人机的内部安装有接收天线,用来实现无线传输及控制。
优选的,所述消防救援指挥中心为临时场所,可由消防人员单独存在,也可以由消防救援团队组成。
优选的,所述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包括无人机控制终端,且无人机控制终端与救援指挥中心的显示器相连接。
本发明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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