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催化剂系统、处理方法及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29192.0 | 申请日: | 2019-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543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26 |
发明(设计)人: | 张威;卞为林;王津南;李爱民;李妙月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B01J23/745 |
代理公司: | 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 32346 | 代理人: | 陈彬;蒋海军 |
地址: | 224002 江苏省盐城***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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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催化剂 催化剂系统 深度净化 预还原 地表 深度处理 生化尾水 水标准 质量比 去除 毒害有机污染物 活性炭组合物 深度氧化单元 水深度处理 沉降单元 处理单元 环保领域 深度降解 悬浮物SS 有机物 零价铁 氨氮 脱除 串联 | ||
1.一种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串联的含有零价铁/零价铜/活性炭组合物的前端预还原催化剂和二次深度净化催化剂,所述前端预还原催化剂中的铁/碳质量比为(2.5~7):1,所述二次深度净化催化剂中的铁/碳质量比为(0.8~1.25):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预还原催化剂以质量份计,零价铁占50~70份,零价铜占20~30份,活性炭占10~2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深度净化催化剂以质量份计,零价铁占40~50份,零价铜占5~10份,活性炭占40~50份。
4.一种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处理生化尾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经过如下处理单元:
1)前端预还原单元:将污水厂二沉池生化尾水经过权利要求1所述的前端预还原催化剂处理,所述的生化尾水指标为COD≤80mg/L,SS≤50mg/L,NH3-N≤5mg/L,TP≤0.5mg/L;
2)生物深度氧化单元以进一步降低体系COD、氨氮和磷;
3)深度沉降单元以去除悬浮物SS;
4)二次深度净化单元:采用权利要求1中二次深度净化催化剂进行吸附结合还原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处理生化尾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所述前端预还原单元处理的水力停留时间为2~20h。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处理生化尾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好氧生化处理单元为生物活性污泥系统或者生物膜填料系统,选自MBR、传统好氧污泥床、BAF、SBR、CASS、ICEAS、AB法中的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处理生化尾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所述深度沉降单元后设置污泥回流,回流至生物深度氧化单元,使步骤2)中所述生物深度氧化单元的污泥浓度保持在MLSS=2000~4500mg/L。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处理生化尾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零价铁包括铁屑、铁粉、铁条、铁块、铁刨花、铁碎渣的一种或者几种,所述零价铜包括铜屑、铜粉、铜条、铜块、铜刨花、铜碎渣的一种或者几种,所述活性炭包括柱状活性炭、棒状活性炭、杆状活性炭、球状活性炭、纺锤状活性炭或者不规则型活性炭的一种或者几种。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催化剂系统处理生化尾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二次深度净化单元出水设置回流,回流水至前端预处理单元之前,回流比为50~300%。
10.一种根据权利要求4~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进行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深度处理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管道依次连接的前端预还原单元、生物深度氧化单元、深度沉降单元以及二次深度净化单元,所述二次深度净化单元出水设置回流管道回流至前端预还原单元之前;所述深度沉降单元后设置污泥回流管道将污泥回流至生物深度氧化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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