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株不产黄曲霉毒素的黄曲霉菌PEASH-12及其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1910451843.6 | 申请日: | 2019-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5762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3 |
发明(设计)人: | 孙杰;张初署;赵红军;杨伟强;毕洁;石程仁;于丽娜;王明清;谢宏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花生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2N1/14 | 分类号: | C12N1/14;A01G22/40;A01G7/06;A01G13/00;C12R1/67 |
代理公司: | 山东三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308 | 代理人: | 肖太升;高洋 |
地址: | 26660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株不产 黄曲霉 毒素 黄曲霉菌 peash 12 及其 用途 | ||
本发明公开了一株不产黄曲霉毒素的黄曲霉菌PEASH‑12及应用,属于微生物技术领域。本发明的不产毒素的黄曲霉菌为黄曲霉菌(Aspergillus flavus)PEASH‑12,于2018年08月01日保藏于: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保藏编号为CGMCC NO:15998,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3号,请求保藏单位为山东省花生研究所。本发明的菌株在田间能够快速生长、繁殖,并且能够高效抑制产毒黄曲霉的生长和繁殖和产毒,田间防控黄曲霉毒素污染效果显著;使用本发明的不产毒黄曲霉菌PEASH‑12孢子悬液不仅能够减少花生的病害的发生,还能增加土壤有机质的利用率。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微生物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株不产黄曲霉毒素的黄曲霉菌PEASH-12及应用。
背景技术
黄曲霉毒素是黄曲霉和寄生曲霉的代谢产物。大量的实验数据表明,黄曲霉毒素可使人类和多种动物诱发实验性肝癌,是目前已发现的最强的化学致癌物,比二甲基亚硝胺诱发肝癌能力大75倍。黄曲霉毒素还是一种剧毒物,其急性毒性为砒霜的68倍,氰化钾的10倍,可在短期内使肝脏严重受损而造成死亡。
花生是最容易感染黄曲霉菌的农作物。花生在生长的全过程中,都有可能感染黄曲霉菌,特别是在生长后期,优于温度、湿度的变化,病虫鼠的危害等使花生的种皮被破坏后都会加剧黄曲霉菌的污染。花生收获后受气温、气湿及储存条件的影响,更容易招致黄曲霉菌感染。黄曲霉菌在繁殖和新陈代谢过程中,就会产生大量的毒素(主要是黄曲菌毒B1),污染花生及其制品。现已查明,在保管不当的花生与花生油、花生饮料、花生酱中,都有可能存在此毒素。由于黄曲霉菌的污染,花生的生长还会受到抑制,造成花生的减产,减产达到10%左右。
花生黄曲霉毒素污染主要有花生收获前污染和收获后污染。花生在收获前容易受到黄曲霉的侵染,研究表明土壤是花生黄曲霉菌的主要来源,花生荚果中的黄曲霉与土壤中的黄曲霉有直接的联系,因此为了有效地预防、减少花生黄曲霉毒素的污染,研究花生黄曲霉污染的大田生物防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生物防控(Biocontrol)黄曲霉毒素是指利用有益(或者至少无害)的生物及其代谢产物来改变微生物的布局,抑制产毒菌株的生长或者抑制其毒素的合成,从而达到降低农产品黄曲霉毒素的水平;或者是通过生物粘附、降解等作用,吸附、降解黄曲霉毒素来达到去除黄曲霉毒素的目的。相比其他处理方法,生物防控操作简单、不破坏农产品原有品质,具有安全高效、环境友好等优点,代表了黄曲霉毒素绿色控制的新方向。
花生黄曲霉菌污染的大田防治主要在花生生育后期,在花生荚果发育期间保证水分供给,避免收获前干旱造成种皮的破裂使黄曲霉菌的感染机会增多,避免其它病、虫和鼠害的发生,在结荚期和荚果发育期避免耕造成荚果损伤。在收获后及时晒干荚果,使含水量低于5%,筛选有抗性的花生新品种等。但是由于黄曲霉菌的生存力强,产生的孢子可以抵抗多种恶劣自然条件,并不能彻底避免黄曲霉菌的感染。
国内也有从土壤中分离不产毒黄曲霉菌的报道,但是只进行了实验室内抑制产毒黄曲霉菌生长的报道,也没有开展田间实验研究。目前存在有些拮抗菌不适宜田间生长,在田间没有生长优势,起不到抑制产毒黄曲霉菌的效果。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产毒黄曲霉拮抗菌田间适应性差、生存率低,田间应用效果差等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效抑制产毒黄曲霉的不产毒菌株。该菌株能在田间能够快速生长、繁殖,并且能够高效抑制产毒黄曲霉的生长和繁殖,田间防控黄曲霉毒素污染效果显著。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不产黄曲霉毒素的黄曲霉菌,所述不产毒素的黄曲霉菌为黄曲霉菌(Aspergillusflavus) PEASH-12,于2018年08月01日保藏于: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保藏编号为CGMCC NO:15998,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3号,请求保藏单位为山东省花生研究所。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省花生研究所,未经山东省花生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45184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