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63401.3 | 申请日: | 2019-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471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0 |
发明(设计)人: | 傅炜;郑心城;林明星;蔡维;陈雪萍;郑宇;陈扩松;陈超;陈建航;薛长青;郑捷寒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D1/08 | 分类号: | G05D1/08;G01C11/02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张松亭;李艾华 |
地址: | 351100 福建省莆***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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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终端 定位装置 施工现场 报警装置 监测系统 摄像装置 辅助的 发送告警信息 定位信息 分散作业 人员定位 违章行为 施工 拍照 发送 返回 监控 警告 清晰 | ||
1.一种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定位装置、无人机和移动终端;所述第一定位装置设置在施工人员身上,且集成有报警装置;所述第一定位装置与所述移动终端相连接以将定位信息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与所述无人机相连接以对所述无人机进行控制;所述无人机包括第二定位装置和摄像装置;所述第二定位装置用于对无人机进行定位并将定位信息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所述摄像装置用于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并返回给所述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无人机发送的照片判断是否存在违章操作,如果存在,发送告警信息至所述报警装置以对施工人员进行提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装置的一面或多面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覆盖。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装置采用不关机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装置采用外接电源结构,由所述摄像装置的电池为所述第二定位装置供电。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飞行时,所述第二定位装置启动工作;所述无人机停航时,所述第二定位装置启动工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具有夜视功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包括无线通信模块;所述摄像装置通过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将拍摄的照片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包括三种飞行模式:姿态模式、定高模式和GPS模式;当无人机位于没有GPS信号或GPS信号不好的飞行环境时,控制无人机的飞行模式为姿态模式或定高模式,具体为飞控系统控制无人机机身姿态的倾斜角度,摇杆中位对应机身姿态0°,摇杆端点对应机身姿态45;当无人机位于有GPS信号的飞行环境时,控制无人机的飞行模式为GPS模式,GPS模式时无人机会自动保持当前位置、航向和高度,通过控制杆控制无人机的位置。
9.一种基于无人机辅助的现场违章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第一定位装置将施工人员位置发送给安监人员的移动终端,移动终端将施工人员位置投射在移动终端地图上;
移动终端根据施工人员位置控制无人机进行飞行,无人机通过第二定位装置进行位置定位并测量与施工人员的直线距离;如果无人机与施工人员的距离大于预设距离时,根据所述第二定位装置定位的信息控制无人机飞行;如果无人机与施工人员的距离小于等于预设距离时,无人机停止向前飞行,启动拍摄装置进行拍照;
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拍摄装置拍摄的照片判断是否存在违章操作,如果存在,控制与第一定位装置集成的报警装置发出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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