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镜头、摄像头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0465581.9 | 申请日: | 2019-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7204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9 |
发明(设计)人: | 周彦汝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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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镜头 摄像头 电子设备 | ||
1.一种镜头,配置于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的光学畸变为负值,其中,所述镜头的光学畸变满足预设曲线,在所述预设曲线中,所述镜头的光学畸变的绝对值与视场角度正相关,所述预设曲线与3D畸变的变化曲线以视场中心互为镜像;
所述镜头包括沿光轴从物面到像面依次同轴设置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均为非球面透镜;
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为负光焦度的凹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为正光焦度的凸透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预设曲线中,任一视场角度的光学畸变的绝对值大于所述任一视场角度对应的预设值。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视场角度为100°时,光学畸变的绝对值大于5%;
所述视场角度为110°时,光学畸变的绝对值大于15%;
所述视场角度为120°时,光学畸变的绝对值大于20%;
所述视场角度为130°时,光学畸变的绝对值大于3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凹面朝向像面,所述第五透镜的凹面朝向物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还包括第一光阑和第二光阑,其中,所述第一光阑设置在所述第一透镜和第二透镜之间,所述第二光阑设置在所述第三透镜和第四透镜之间。
6.一种摄像头,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镜头。
7.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对所述摄像头拍摄的图像进行光学畸变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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