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调味料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80993.X | 申请日: | 2019-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585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3 |
发明(设计)人: | 柳泽琢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丘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23L27/20 | 分类号: | A23L27/20 |
代理公司: | 11277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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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调味料 芝麻 独特芳香 糠醛 三甲基吡嗪 | ||
1.一种液体调味料,其为含有芝麻的液体调味料,
其包含糠醛和2,3,5-三甲基吡嗪,
所述糠醛的含量相对于所述液体调味料的总量为600ppb以上且5500ppb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特征在于,
所述糠醛的含量相对于所述液体调味料的总量为800ppb以上且4000ppb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特征在于,
所述2,3,5-三甲基吡嗪的含量相对于所述液体调味料的总量为8ppb以上且250ppb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特征在于,所述2,3,5-三甲基吡嗪的含量相对于所述液体调味料的总量为30ppb以上且200ppb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糠醛的含量相对于所述2,3,5-三甲基吡嗪的含量之比为15以上且100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芝麻的含量相对于所述液体调味料的总量为1质量%以上且40质量%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特征在于,其为水包油型乳化液体调味料。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特征在于,其还含有酵母提取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酵母提取物的含量相对于所述液体调味料的总量为0.01质量%以上且2.0质量%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液体调味料,其中,所述酵母提取物/所述糠醛与所述2,3,5-三甲基吡嗪的总含量为0.000005以上且0.005以下,其中所述酵母提取物的含量单位为质量%,所述糠醛与所述2,3,5-三甲基吡嗪的总含量单位为p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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