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持式清洁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82178.7 | 申请日: | 2019-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793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30 |
发明(设计)人: | 倪祖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12 | 分类号: | A47L5/12;A47L9/00;A47L9/02;A47L9/28;A47L9/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薛峰;戈余丽 |
地址: | 215009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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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式清洁设备 电池包组件 手柄 尘杯组件 电机组件 清洁设备 重心布置 两端部 横置 握持 联接 费力 供电 | ||
1.一种手持式清洁设备,包括尘杯组件、电机组件、为所述电机组件供电的电池包组件、可供握持的手柄,其特征在于:
所述尘杯组件、所述电机组件、所述电池包组件按顺序横置并联接形成所述清洁设备的本体,所述手柄设置在所述本体上方,所述尘杯组件和所述电池包组件分设在所述手柄的两端部附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尘杯组件的底部、所述电机组件的底部和所述电池包组件的底部三者至少2个一起共同形成用于支撑所述清洁设备的平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尘杯组件、所述电机组件和所述电池包组件均大致呈圆柱形,且三者的中心轴线相互平行或共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尘杯组件、所述电机组件和所述电池包组件三者满足0.5*M1*L1≦M2*L2≦2*M1*L1,其中M1为所述电池包组件的重量、L1为所述电池包组件的中心线和所述电机组件的中心线的直线距离、M2为所述尘杯组件的重量、L2为所述尘杯组件的中心线和所述电机组件的中心线的直线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尘杯组件、所述电机组件和所述电池包组件三者满足M1*L1=M2*L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手柄具有相互呈一夹角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且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交点位于所述电机组件的正上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的夹角在90°到150°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本体支撑在一表面上时,所述第二部分与支撑表面的夹角在45°到80°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与所述尘杯组件的进气口连通的吸口组件,所述吸口组件位于所述尘杯组件的外周处且基本呈切线布置;
所述吸口组件的轴线与所述手柄的第一部分的轴线相互平行或重合,所述吸口组件的轴线与尘杯组件、电机组件和电池包组件三者的中心轴线形成的平面夹角在20°到60°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从俯视方向上看,所述吸口组件的轴线和所述手柄的轴线均与所述电机组件的中心轴线相互垂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从俯视方向上看,所述尘杯组件、所述电机组件、所述电池包组件均基本沿所述手柄的轴线左右对称。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种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尘杯组件、所述电机组件、所述电池包组件按顺序横置并联接形成所述清洁设备的本体替换为所述尘杯组件、所述电池包组件和所述电机组件按顺序横置并联接形成所述清洁设备的本体,相应的结构和位置关系均同步改变。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接管组件,与所述吸口组件连通,且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吸口组件处,使得两者至少具有轴线重合或平行第一对接状态和第二对接状态,所述第一对接状态时所述手柄较所述本体在地面的上方,所述第二对接状态时所述手柄较所述本体在地面的下方;和
地刷,与所述接管组件远离所述吸口组件的一端相连,且所述地刷具有用于吸入灰尘的吸尘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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