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融合身份标识和投票行为监控的防刷票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95792.7 | 申请日: | 2019-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094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08 |
发明(设计)人: | 江纪云;吴峰;黄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车轮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958 | 分类号: | G06F16/958;G06F21/31;G06F21/32;G06F21/6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41 | 代理人: | 唐海力;李志刚 |
地址: | 200125 上海市浦东新***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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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票行为 真实用户 身份标识 真实身份标识 投票 行为对象 身份标识确定 方式获取 监控用户 数据特性 提示信息 同一用户 投票活动 预设数据 监控 融合 集合 输出 检测 统计 保证 分析 | ||
1.一种融合身份标识和投票行为监控的防刷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用预设数据统计方式获取用户在投票页面上的投票行为数据;
根据所述投票行为数据的数据特性分析执行投票行为的行为对象是否为真实用户;
当确定所述行为对象为真实用户时,获取所述真实用户在执行投票行为时输入的真实身份标识;
若在被投对象对应的身份标识集合中检测到所述真实身份标识,输出恶意刷票提示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根据所述投票行为数据的数据特性分析出执行投票行为的行为对象为非真实用户时,输出恶意刷票提示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数据特性指示所述投票行为数据为插件执行数据时,确认执行投票行为的行为对象为非真实用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所获取的投票行为数据进行数据加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投票行为数据包括在所述投票页面中的停留时间、页面滚动以及页面显示到投票按钮点击的时间间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未在被投对象对应的身份标识集合中检测到所述真实身份标识,将所述真实身份标识存储至所述身份标识集合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在所述被投对象对应的身份标识集合中检测到所述真实身份标识,输出恶意刷票提示信息,包括:
若在所述被投对象对应的身份标识集合中检测到所述真实身份标识,判断检测到所述真实身份标识的频率是否满足预设投票频率;
当所述判断的结果为否时,输出恶意刷票提示信息。
8.一种融合身份标识和投票行为监控的防刷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投票行为获取模块,用于采用预设数据统计方式获取用户在投票页面上的投票行为数据;
用户鉴别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投票行为数据的数据特性分析执行投票行为的行为对象是否为真实用户;
身份标识获取模块,用于当确定所述行为对象为真实用户时,获取所述真实用户在执行投票行为时输入的真实身份标识;
提示信息输出模块,用于若在被投对象对应的身份标识集合中检测到所述真实身份标识,输出恶意刷票提示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提示信息输出模块,还用于在根据所述投票行为数据的数据特性分析出执行投票行为的行为对象为非真实用户时,输出恶意刷票提示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用户鉴别模块,具体用于当所述数据特性指示所述投票行为数据为插件执行数据时,确认执行投票行为的行为对象为非真实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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