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材料和包括其的可再充电锂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910514481.0 | 申请日: | 2019-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110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4 |
发明(设计)人: | 文重镐;姜恩智;车有琳;崔纯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36 | 分类号: | H01M4/36;H01M4/583;H01M4/62;H01M10/052;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拟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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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充电 锂电池 负极 活性 材料 包括 | ||
1.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材料,包括:
包括结晶碳的芯;和
设置在所述芯的表面上的金属醇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在所述金属醇盐中,所述金属为Al、Mg、Ti、或其组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金属醇盐为金属甲醇盐、金属乙醇盐、金属正丙醇盐、金属异丙醇盐、金属叔丁醇盐、或其组合。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金属醇盐以层型或岛型的形式设置在所述芯的表面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金属醇盐的量为0.03重量%-0.1重量%,基于100重量%的所述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金属醇盐的量为0.03重量%-0.05重量%,基于100重量%的所述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金属醇盐为纳米颗粒。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金属醇盐具有100nm-500nm的平均粒径D50。
9.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
包含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负极活性材料的负极;
包含正极活性材料的正极;和
电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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