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公交场景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538613.3 | 申请日: | 2019-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493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8 |
发明(设计)人: | 睢晓晖;侯俊;郭泷锾 | 申请(专利权)人: | 镇江畅行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22 | 分类号: | G08B21/22;G06K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海颂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58 | 代理人: | 季萍 |
地址: | 212008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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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模块 监控摄像模块 人脸识别技术 公共安全 应用系统 自动警报 前门 人脸识别模块 场景 安全环境 犯罪嫌疑 公安系统 系统识别 人脸库 后门 | ||
1.一种基于公交场景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公安系统通缉的犯罪嫌疑黑名单人脸库、监控摄像模块、人脸识别模块、自动警报模块,所述监控摄像模块包括前门摄像模块、后门摄像模块,前门摄像模块,所述前门摄像模块、后门摄像模块均包括摄像机,前门摄像模块中的摄像机用于采集刷付款乘客的人脸图像,对于人脸图像,使用人脸检测分类器检测人脸,当检测出人脸后,先提取出人脸,然后进行人脸特征提取,人脸特征提取包括人脸器官特征点的位置信息,人脸器官特征点的位置信息存储于存储器中,人脸识别模块调用存储器中的信息并与公安系统通缉的犯罪嫌疑黑名单人脸库中的信息进行对比匹配,如有相匹配的,则人脸识别模块启动所述自动警报模块;
后门摄像模块的摄像机拍摄犯罪嫌疑人,当人脸识别模块检测到犯罪嫌疑人下车后,自动警报模块解除报警;
公安系统通缉的犯罪嫌疑黑名单人脸库预先采用人脸特征提取,包括人脸器官特征点的位置信息,然后与存储器中的信息进行匹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交场景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人脸检测分类器采用Haar 分类器或LBP 分类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交场景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人脸识别模块为中央处理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交场景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人脸特征提取前可将检测出来的人脸进行降噪、滤波、裁剪操作,使得人脸特征更加明显。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交场景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人脸特征提取包括对双眼、嘴、鼻子、下巴、头发、前额、眉毛、两颊、唇上、嘴、下巴特征点的位置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公交场景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自动警报模块为震动或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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