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在审
申请号: | 201910560098.9 | 申请日: | 2019-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717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7 |
发明(设计)人: | 王宝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7/08 | 分类号: | B66C7/08;B66C15/00;B66C9/18;B66C9/00 |
代理公司: |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32230 | 代理人: | 葛胜非 |
地址: | 2261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上小车 起重机械 主梁 倾覆 轨道 上轨道 上表面边缘 车间 独立设置 防脱装置 倾斜向上 维持稳定 物理连接 制造成本 下轨道 下缘 向内 屋顶 侧面 支撑 应用 | ||
一种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其包括:设置在所述起重机械的主梁的上表面边缘的上轨道;以及设置在所述起重机械的主梁的侧面的下缘的下轨道;上述的轨道分别设置有倾斜角度,利用该倾斜角度对主梁所连接的上小车提供向内或倾斜向上的力矩,以防止所述上小车倾覆。如此,本发明能够将上小车独立设置在起重机械的主梁外侧,对上小车的行走提供导向和支撑,防止所述上小车倾覆的防脱装置。应用本发明的其中机械,由于上小车能够独立维持稳定,因此,各个上小车之间无物理连接,且能够降低其中机械的整体高度,降低其所在车间的屋顶高度以降低车间的制造成本。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造船设备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
背景技术
随着豪华邮轮建造的新起,一些船厂为了追求建造环境和工程进度已开始建造用于豪华邮轮建造的室内船坞。室内船坞内需要双梁造船龙门吊。该造船龙门吊的吊高需要满足建造邮轮高度上的要求。同时,由于增加室内船坞车间高度会增加其建造成本,因而又需要对吊机的总高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由于整体式上小车在翻身工艺的要求下需要穿过下小车,因此,整体式上小车的总高度在下小车之上。然而由于上述建造邮轮所用的室内船坞对于吊机总高度的限制,用于建造邮轮的吊机不能采用室外龙门吊的整体式上小车方案。
此外,考虑到豪华邮轮建造过程中有大量的薄板分段、异型分段以及特殊分段,这些分段在制定吊装工艺时对吊钩布置的灵活性要求更高。因而,现有吊车也很难满足该灵活度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利用轨道的倾斜角度为起重机械中的上小车提供向内或倾斜向上的力矩,能够与上小车作用而防止其倾覆。本发明具体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首先,为实现上述目的,提出一种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其包括:上轨道,设置在所述起重机械的主梁的上表面边缘;下轨道,设置在所述起重机械的主梁的侧面的下缘;所述上轨道和/或下轨道设置有倾斜角度,用于对主梁所连接的上小车提供向内或倾斜向上的力矩,以防止所述上小车倾覆。
可选的,上述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其中,所述起重机械的主梁包括有相对设置、相互平行的两根;所述上轨道沿所述主梁的上表面的外缘铺设,并设置有向所述主梁内侧的倾斜角度;所述下轨道沿所述主梁的外侧面的下缘铺设,具有与所述主梁的外侧面相同的倾斜角度;所述上轨道以及下轨道的倾斜角度共同将所述上小车维持在所述主梁的外侧。
可选的,上述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其中,所述上轨道和下轨道的横截面均为工字形,其包括两个相互平行的平台以及连接在所述两平台之间的轨腰,所述工字形的一侧平台安装并固定于所述主梁的表面,所述工字形的另一侧平台抵接所述上小车,对所述上小车提供向内或倾斜向上的力矩。
可选的,上述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其中,所述上轨道的上侧平台以及该侧平台的内侧壁同时抵接所述上小车;其中的上侧平台用于承载所述上小车及其吊重沿所述上轨道运行;其中的内侧壁用于对抗所述上小车向外倾覆翻转的力矩,引导所述上小车沿所述上轨道运行。
可选的,上述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其中,所述上轨道的下端面与所述主梁的上表面之间设置有垫片,所述垫片的下表面沿所述主梁的外缘铺设固定,所述垫片的上表面设置有向所述主梁内侧倾斜的角度,垫片外侧高度高于内侧,所述上轨道的下端面固定在所述垫片的上表面,保持所述上轨道向所述主梁的内侧倾斜。
可选的,上述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其中,所述上轨道的下侧平台的下表面抵接所述垫片的上表面,所述下侧平台的上表面还抵接有压块,所述压块以及所述垫片由螺栓贯穿以固定连接至所述主梁的上表面,将所述上轨道的下侧平台向内倾斜的压紧在所述主梁之上。
可选的,上述用于起重机械的轨道,其中,所述下轨道的外侧平台向外抵接于所述上小车的下部,保持所述上小车的下部与所述主梁的外侧面之间的距离。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未经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560098.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