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载交互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573214.0 | 申请日: | 2019-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818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7 |
发明(设计)人: | 何杰;梁珊;廖鹏凌;魏洪杰;卢星旺;严轶琛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陆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00 | 分类号: | B60R1/00;B60R16/023;H04N7/18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汤国华 |
地址: | 20008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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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互系统 搜索引擎 显示装置 车窗 触控事件 检索信息 摄像装置 搜索结果 通信装置 图像 车辆外部 触控操作 触控装置 计算平台 数据交互 获知 直观 乘客 事物 响应 | ||
1.一种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摄像装置,适于获取车辆外部的图像;
车窗显示装置,适于显示所述摄像装置获取的图像;
触控装置,适于响应于用户在所述车窗显示装置上的触控操作生成触控事件;
通信装置,适于与远端的搜索引擎进行数据交互;以及
计算平台,适于根据有效的所述触控事件生成检索信息,并通过所述通信装置将所述检索信息发送给所述搜索引擎,以及接收所述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以及根据所述搜索结果在所述车窗显示装置显示相应的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适于获取包括所述用户透过所述车窗看到的场景的图像。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平台还适于对所述摄像装置获取的图像进行处理,所述车窗显示装置适于显示经所述计算平台处理后的所述摄像装置获取的图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触控事件对应的触控位置位于所述图像中的建筑内时,所述计算平台判定所述触控事件为有效的触控事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计算平台判定所述触控事件为有效的触控事件时,所述计算平台促使所述车窗显示装置保持显示所述触控事件发生时显示的图像。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定位模块,所述计算平台还适于从所述定位模块获取车辆的位置信息和姿态信息,并根据有效的所述触控事件从所述图像中获取建筑图像,以及根据所述位置信息、所述姿态信息和所述建筑图像生成所述检索信息。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平台还适于从所述图像中获取建筑图像并分析所述建筑图像,当所述建筑图像中的建筑为地标时,所述计算平台将所述检索信息发送给百科类检索引擎,当所述建筑图像中的建筑为经营性场所时,所述计算平台将所述检索信息发送给服务类检索引擎。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语音播放装置,所述计算平台还通过所述语音播放装置播放所述检索结果对应的语音信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窗显示装置包括液晶显示器和/或OLED显示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窗显示装置包括适于设置于车窗位置的幕布和适于向所述幕布投影的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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