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电商网的智慧城市网络监管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585706.1 | 申请日: | 2019-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8434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5 |
发明(设计)人: | 向海堂;权亚强;李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张超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电商网 智慧 城市 网络 监管 方法 系统 | ||
1.基于电商网的智慧城市网络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基于物联网结构建立电商网和监管网;所述物联网结构包括依次交互的用户平台、服务平台、管理平台、传感网络平台和对象平台;
所述电商网和监管网共用同一个用户平台,所述电商网向用户提供电商服务,且监管网在用户平台的授权下对电商网进行监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电商网的智慧城市网络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管网包括依次通信交互的用户平台、监管服务平台、监管管理平台、监管传感网络平台和监管对象平台;
将所述电商网中的电商服务平台、电商管理平台、电商传感网络平台和电商对象平台作为监管网的监管对象平台;
所述监管传感网络平台获取监管对象平台中的监管数据并将监管数据交互至所述监管管理平台;
所述监管管理平台对整个监管网进行全面统筹管理,并根据所述监管数据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向用户平台提供感知控制服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电商网的智慧城市网络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管传感网络平台获取监管对象平台中的监管数据包括:
所述监管传感网络平台通过与电商服务平台、电商管理平台、电商传感网络平台和/或电商对象平台的交互获取数据;
所述监管传感网络平台在电商服务平台的服务信息和信息来源中获取监管数据;
所述监管传感网络平台在电商管理平台的管理信息和运营信息中获取监管数据;
所述监管传感网络平台在电商传感网络平台的信息传输服务中获取监管数据;
所述监管传感网络平台在电商对象平台所提供的数据中获取监管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电商网的智慧城市网络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平台为人民用户平台,所述人民用户平台由人民大众整体组成;所述监管网为政府监管网;所述政府监管网在人民用户平台的授权下为人民提供管理服务,并对所述电商网进行监管。
5.基于电商网的智慧城市网络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商网:用于向用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监管网:用于对电商网进行监管;
所述电商网和监管网基于物联网结构建立,且所述物联网结构包括依次交互的用户平台、服务平台、管理平台、传感网络平台和对象平台;
所述电商网和监管网共用同一个用户平台,所述电商网向用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且监管网在用户平台的授权下对电商网进行监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电商网的智慧城市网络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管网包括:
用户平台:接受监管网的服务;
监管服务平台:用于向用户平台提供监管服务,和/或接收用户控制信息;
监管管理平台:用于对整个监管网进行全面统筹管理;
监管对象平台:用于监管网为监管网提供感知信息,和/或执行控制;
监管传感网络平台:用于获取监管对象平台中的监管数据并将监管数据交互至所述监管管理平台和/或将监管管理平台下发的控制信息传输至监管对象平台;
将所述电商网的电商服务平台、电商管理平台、电商传感网络平台、电商对象平台作为监管网的监管对象平台,且监管管理平台根据所述监管数据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向用户平台提供感知控制服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58570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邻苯二甲酸酯加氢工艺
- 下一篇:交通预警方法以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