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行车变速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10601207.7 | 申请日: | 2019-07-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1270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9 |
发明(设计)人: | 蒲田建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岛野 |
主分类号: | B62M9/10 | 分类号: | B62M9/1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姜雪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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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车 变速器 | ||
1.一种自行车变速器,包括:
基部构件,所述基部构件构造成附接到自行车车架;
可动构件,所述可动构件构造成能够相对于所述基部构件移动;
链条引导件,所述链条引导件安装到所述可动构件上,所述链条引导件包括:
内引导板;
外引导板;
至少一个滑轮轴,所述至少一个滑轮轴构造成联接到所述内引导板和所述外引导板;和
至少一个滑轮,所述至少一个滑轮构造成能够围绕所述至少一个滑轮轴旋转地被支撑;
所述链条引导件构造成能够在多个变速位置之间移动;
所述至少一个滑轮构造成能够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滑轮的旋转中心轴线、在滑轮轴向方向上、在最大滑轮可移动量内、在所述内引导板和所述外引导板之间移动;所述最大滑轮可移动量被定义为所述至少一个滑轮与内引导板接触的位置和所述至少一个滑轮与外引导板接触的位置之间的距离;
单个变速距离限定在所述多个变速位置的相邻变速位置之间;并且
所述最大滑轮可移动量与单个变速距离的比率在0.21至0.35的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变速器,其中,
所述最大滑轮可移动量与所述单个变速距离的比率在0.24至0.30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变速器,其中,
所述多个变速位置包括至少九个变速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变速器,其中,
所述多个变速位置包括至少十一个变速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变速器,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滑轮轴包括引导滑轮轴和张紧滑轮轴,所述至少一个滑轮包括:
引导滑轮,所述引导滑轮构造成能够围绕所述引导滑轮轴旋转地被支撑;和
张紧滑轮,所述张紧滑轮构造成能够围绕所述张紧滑轮轴旋转地被支撑,并且
所述引导滑轮构造成能够在所述滑轮轴向方向上、在所述最大滑轮可移动量内、在所述内引导板和所述外引导板之间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行车变速器,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滑轮轴还包括附加的滑轮轴,并且
所述至少一个滑轮还包括附加滑轮,所述附加滑轮构造成能够围绕所述附加的滑轮轴旋转地被支撑。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变速器,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滑轮包括滑轮主体和多个滑轮齿,所述多个滑轮齿相对于所述旋转中心轴线从所述滑轮主体径向向外延伸,并且
所述多个滑轮齿包括:
至少一个第一滑轮齿,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滑轮齿具有第一链条啮合轴向宽度;和
至少一个第二滑轮齿,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滑轮齿具有第二链条啮合轴向宽度,所述第二链条啮合轴向宽度小于所述第一链条啮合轴向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车变速器,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滑轮齿构造成与自行车链条的一对相对的外链板啮合,并且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滑轮齿构造成与自行车链条的一对相对的内链板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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