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系统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606896.0 | 申请日: | 2019-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272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5 |
发明(设计)人: | 陈维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健之侣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J7/04 | 分类号: | A61J7/04;B65D51/24;G07C9/00;G08B3/00;G16H2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65 | 代理人: | 陈列生 |
地址: |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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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药箱 处理模块 药片 服药 数据处理系统 检测模块 模块识别 生物特征 数据读取 数据发送 数据计算 提示信息 重量检测 药箱 服药量 扫描 发送 检测 | ||
1.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系统,包括用于放置药品的智能药箱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药箱本体包括用于判断生物特征和药品扫描的识别模块、数据读取和处理的处理模块以及用于药品重量检测的检测模块,且所述检测模块分别与所述识别模块和处理模块数据连接,用于检测后的数据发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报警的报警装置、发声提示的语音提示模块和用于药箱门体开关的开关模块,所述报警装置、语音提示模块和开关模块均与所述智能药箱本体相连接,用于控制报警装置、语音提示模块和开关模块的报警、语音提示和开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药箱本体的内部开设有用于收纳药品的腔体,且所述检测模块位于该腔体的底部,且药品放置于所述检测模块的检测端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模块包括用于药盒上条形码扫描扫描仪和人体生物特征识别的识别仪,且所述扫描仪与识别仪之间数据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包括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或瞳孔识别。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包括用于数据处理的处理器和用于数据采集读取的读取器,所述扫描仪、识别仪和读取器均与所述处理器数据连接,用于采集数据后的处理。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扫描仪与读取器相连接,用于对扫描后药品上标注的内容提取,该提取的内容包括服药次数、服药量以及单个药片的重量,并将提取的数据发送到处理器内部。
8.一种应用于上述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10:确定药品的种类、服药次数、服药量以及单个药片的重量;
步骤S20:确定该药品所对应的生物特征以及姓名;
步骤S30:对生物特征进行识别,判断是否符合开箱条件;
步骤S40:开启智能药箱本体;
步骤S50:判断用户的服药剂量是否符合药品规定;
步骤S60:若用户的服药计量不符合药品上的规定,则报警提示,并将检测判断的结果发送给用户的亲属;
步骤S70:若用户的服药计量符合药品上的规定,便可继续服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0中,还包括确定用户的亲属联系方式。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药箱的药品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50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51:读取药盒上所记载的单个药片的重量和服药量;
步骤S52:用户服用后的药品重量应为:原先重量减去服药量乘以药品重量之积;
步骤S53:判断服药后的药品重量是否与计算的结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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