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隐形眼镜产品在审
申请号: | 201910627136.8 | 申请日: | 2016-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206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1 |
发明(设计)人: | 林恩平;陈伟源;邓钧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星欧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C7/04 | 分类号: | G02C7/04;A61F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国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市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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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多焦点隐形眼镜 隐形眼镜产品 缓冲溶液 环形区 中心区 屈光度 近视进展 同心环绕 预防近视 睫状肌 组成物 蕈毒碱 蓝光 受器 浸泡 麻痹 吸收 | ||
一种隐形眼镜产品,包含多焦点隐形眼镜以及缓冲溶液,多焦点隐形眼镜浸泡于缓冲溶液中。多焦点隐形眼镜的组成物包含蓝光吸收成分,且多焦点隐形眼镜包含中心区及至少一环形区,环形区同心环绕中心区,环形区的屈光度与中心区的屈光度不同,缓冲溶液包含睫状肌麻痹剂或蕈毒碱受器阻断药。借此,隐形眼镜产品可以预防近视或控制近视进展。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6年08月17日、申请号为201610677626.5、发明名称为“隐形眼镜产品”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隐形眼镜产品,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可以预防近视或控制近视进展的隐形眼镜产品。
背景技术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资料显示世界各国近视盛行率介于8%至62%之间,然而在台湾的调查发现18岁以下青少年与儿童的近视率高达85%,其近视发生的比率明显超越其他国家,其中原因很可能是由于近年来高度发展的3C电子装置,使幼童的眼睛过早接受不当刺激与造成用眼过度,目前研究显示,一但幼童罹患早发性近视,其后会以一定的速度增加近视度数,研究另指出,得到近视的年龄越低,日后演变成高度近视(大于等于6.0D)的机率越高,而高度近视患者更可能引发视网膜剥离、青光眼等严重的并发症。因此,倘若能够于察觉幼童患有假性近视时即进行控制与减缓近视,则可有效避免假性近视转变为近视,进而预防高度近视的发生。
近视的主要成因是眼球光学构造的变异所造成,其中形成光学成像主要通过眼球的角膜、水晶体与眼球长度等因子所影响,正常人的眼睛可以将影像正确聚焦于视网膜上而得到清晰的影像,近视患者则可能由于角膜与水晶体的屈光度过强(屈光性近视)或是眼球轴距过长(轴性近视)而导致影像聚焦于视网膜之前,呈现影像模糊的近视症状。幼儿童的近视症状可分为近视与假性近视,其中近视是属于眼球轴距过长的情形,无法通过矫正而恢复,但若为假性近视,则为睫状肌过度用力的短暂近视症状,属于可矫正的近视症状。临床上有许多用于矫正儿童假性近视的方式,主要有角膜塑型镜与长效型散瞳剂等方式,但其中的角膜塑型镜易造成高度外部压力而使配戴者产生不适感,而一般单独使用长效型散瞳剂须要较高浓度的剂量方能发挥矫正近视的效用,但也相对提高产生药物副作用的机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目的是提供一种隐形眼镜产品,其包含多焦点隐形眼镜及缓冲溶液,缓冲溶液包含特定浓度的睫状肌麻痹剂或蕈毒碱受器阻断药,借此,多焦点隐形眼镜可提供物理性的矫正,睫状肌麻痹剂或蕈毒碱受器阻断药有助于放松睫状肌,从而可有效预防近视或控制近视进展,且可避免配戴不适感并可降低药物副作用产生的机率。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隐形眼镜产品,其包含多焦点隐形眼镜,所述多焦点隐形眼镜可吸收高能量蓝光,进而可降低视网膜受蓝光伤害的机率。
依据本发明提供一种隐形眼镜产品,包含多焦点隐形眼镜与缓冲溶液,多焦点隐形眼镜浸泡于缓冲溶液中。多焦点隐形眼镜用以预防近视或控制近视进展,多焦点隐形眼镜的组成物包含蓝光吸收成分,且多焦点隐形眼镜包含中心区以及至少一环形区,环形区同心环绕中心区,环形区的屈光度与中心区的屈光度不同。缓冲溶液包含睫状肌麻痹剂。多焦点隐形眼镜的中心区的屈光度为PowC,多焦点隐形眼镜的第一环形区的最大屈光度为PowP1,多焦点隐形眼镜的中心区的直径为DiC,其满足下列条件:
2.0D<PowP1-PowC;以及
2mm<DiC。
依据本发明另提供一种隐形眼镜产品,包含多焦点隐形眼镜与缓冲溶液,多焦点隐形眼镜浸泡于缓冲溶液中。多焦点隐形眼镜用以预防近视或控制近视进展,多焦点隐形眼镜的组成物包含蓝光吸收成分,且多焦点隐形眼镜包含中心区以及至少一环形区,环形区同心环绕中心区,环形区的屈光度与中心区的屈光度不同。缓冲溶液包含蕈毒碱受器阻断药。多焦点隐形眼镜的中心区的屈光度为PowC,多焦点隐形眼镜的第一环形区的最大屈光度为PowP1,多焦点隐形眼镜的中心区的直径为DiC,其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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