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制剂及其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910643768.3 | 申请日: | 2019-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3757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01 |
发明(设计)人: | 曾赵军;唐潇蒙;朱海霞;孙嘉萌;任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南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1/365 | 分类号: | A61K31/365;A61K31/352;A61K31/7048;A61P11/00;A61P35/00;A61P9/10;A61P39/06;A61K9/08;A41D13/11;A62B7/10;A62B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惠科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981 | 代理人: | 赵晓琳 |
地址: | 410083 湖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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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治 活性 成分 制剂 及其 应用 | ||
1.一种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其特征在于,由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和活性成分C组成;
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具有式1结构式的化合物,或者由所述的式1结构式化合物衍生的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具有式2结构式的化合物,或者由所述的式2结构式化合物衍生的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具有式3结构式的化合物;
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活性成分C的摩尔比为10~40:90:10;或者30:90:7.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活性成分C的摩尔比为10:90:10、20:90:10或者40:90:10。
3.一种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其用于制备治疗PM2.5所致的人呼吸道上皮细胞DNA损伤的药物。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其和药学上可接受的添加剂联合,制得药学上可接受的药物剂型。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其制得药学上可接受的经胃肠道给药剂型或非胃肠道给药剂型。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非胃肠道给药剂型为注射给药剂型、呼吸道给药剂型或皮肤给药剂型。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呼吸道给药剂型为喷雾剂、气雾剂、粉雾剂或雾化剂。
8.一种防治PM2.5的溶液制剂,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溶解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治雾霾的活性成分的溶液。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防治PM2.5的溶液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溶液制剂为喷雾剂、气雾剂、粉雾剂或雾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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