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10645850.X | 申请日: | 2019-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340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8 |
发明(设计)人: | 蒋波;傅瑞金;陈进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伟志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11 | 分类号: | G06F16/11;G06F21/62 |
代理公司: | 泉州协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31 | 代理人: | 安乔 |
地址: | 362200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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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档案管理系统 | ||
1.一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户端模块(1)、网络模块(2)、电子文件设计形成模块(3)、电子文件登记积累模块(4)、电子文件归档模块(5)、档案数据库模块(6)、档案保存模块组(7)、档案鉴定模块(8)、档案销毁模块(9)、档案开发利用模块组(10)和安全保护模块(11),用户端模块(1)、电子文件设计形成模块(3)、电子文件登记积累模块(4)、电子文件归档模块(5)、档案数据库模块(6)和档案开发利用模块组(10)分别与网络模块(2)连接,电子文件设计形成模块(3)、电子文件登记积累模块(4)、电子文件归档模块(5)、档案数据库模块(6)、档案保存模块组(7)、档案鉴定模块(8)和档案销毁模块(9)依序连接,档案开发利用模块组(10)分别与档案数据库模块(6)、档案鉴定模块(8)连接,电子文件设计形成模块(3)和电子文件登记积累模块(4)之间设置有文件收集整理模块(31),电子文件登记积累模块(4)和电子文件归档模块(5)之间设置有著录编目模块(32),电子文件归档模块(5)和档案数据库模块(6)之间设置有档案上传模块(33),档案数据库模块(6)和档案保存模块组(7)之间设置有安全保护模块(11),档案开发利用模块组(10)和网络模块(2)之间设置有安全保护模块(11);
所述档案数据库模块(6)包括电子档案数据库模块(61)、档案备份数据库模块(62)、备份模块(63)和索引模块(64),电子档案数据库模块(61)分别连接网络模块(2)、电子文件归档模块(5)和档案开发利用模块组(10),档案备份数据库模块(62)和电子档案数据库模块(61)交互连接且档案备份数据库模块(62)连接档案保存模块组(7),备份模块(63)、索引模块(64)连接在电子档案数据库模块(61)和档案备份数据库模块(62)之间,安全保护模块(11)设置在档案备份数据库模块(62)和档案保存模块组(7)之间;
所述档案保存模块组(7)包括档案保存模块(71)、第一档案拷贝模块(72)、档案迁移模块(73)、档案再生性保存模块(74)、档案长期保存模块(75)和档案永久保存模块(76),第一档案拷贝模块(72)、档案迁移模块(73)分别连接设置在档案保存模块(71)和档案长期保存模块(75)之间,档案再生性保存模块(74)连接设置在档案保存模块(71)和档案永久保存模块(76)之间,档案保存模块(71)和档案备份数据库模块(62)之间连接设置有安全保护模块(11),档案长期保存模块(75)和档案永久保存模块(76)分别连接档案鉴定模块(8);
所述档案开发利用模块组(10)包括档案开发利用模块(101)、第二档案拷贝模块(102)、档案直接利用模块(103)和安全保护模块(11),档案开发利用模块(101)连接档案数据库模块(6)并与网络模块(2)连接,第二档案拷贝模块(102)连接在档案开发利用模块(101)和档案鉴定模块(8)之间,第二档案拷贝模块(102)和档案开发利用模块(101)之间设置有安全保护模块(11),档案直接利用模块(103)连接档案开发利用模块(101)且档案直接利用模块(103)、档案开发利用模块(101)之间设置有安全保护模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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