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647602.9 | 申请日: | 2019-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4306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9 |
发明(设计)人: | 谭国凯;李斌;李森;陈治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爱诺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406 | 分类号: | H04M1/72406;H04M1/72451 |
代理公司: | 上海愉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06 | 代理人: | 唐海波 |
地址: | 100744 北京市昌平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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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机用户 健康 提醒 方法 系统 | ||
1.一种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运行APP程序;
通过APP程序获取手机最近开启屏幕的时刻;
持续监听最近开启屏幕后手机屏幕使用情况;
若连续使用达到预定的时长后则进行提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包括:在APP程序内预先设定手机使用规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使用规则为:每20分钟抬眼看20英尺外至少20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时长为40分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为通过语音的方式进行提醒。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包括:若在预定时长后持续使用手机,则每隔预设的时间就提醒一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时间为20分钟。
8.一种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系统为APP程序,所述APP程序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手机最近开启屏幕的时刻;
监控模块,用于持续监听最近开启屏幕后手机屏幕使用情况;
提醒模块,用于在连续使用达到预定的时长后进行提醒。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APP程序包括:规则模块,用于设定手机使用规则。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机用户用眼健康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模块为语音提醒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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