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学镜头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0661740.2 | 申请日: | 2019-07-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5576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9 |
发明(设计)人: | 王东方;孙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06;G02B1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王艳春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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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 镜头 电子设备 | ||
1.一种光学镜头,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二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四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五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六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光学镜头中具有光焦度的透镜的片数是六片;
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至所述光学镜头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BFL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L满足:
BFL/TL≥0.4010;以及
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FOV、与所述最大视场角FOV对应的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口径D以及与所述最大视场角FOV对应的像高H满足:
D/H/FOV×180°≤4.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为凹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为凹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胶合形成胶合透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中的至少一片透镜为非球面透镜。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折射率Nd1满足:
Nd1≥1.65。
9.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镜头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
TTL/F≤8.5。
10.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31、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32以及所述第三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T3满足:
|R31|/(|R32|+T3)≤4。
11.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41、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42以及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T4满足:
|R42|/(|R41|+T4)≤1。
12.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
F3/F≥1.5。
13.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至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在所述光轴上的间距d12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镜头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满足:
d12/TTL≥0.08。
14.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至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在所述光轴上的间距d45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
d45/F≤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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