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艺术作品交易方法、服务器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683986.X | 申请日: | 2019-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150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5 |
发明(设计)人: | 郑美旺;郭腾达;李东骏;颜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织网(上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涂凤琴 |
地址: | 201500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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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收用户 艺术大师 艺术作品 用户发送 制作 作品 服务器 店铺 提示 创作作品 过程请求 基本信息 交流方式 交流模式 交流请求 交流信息 实时观看 互联网 音视频 上传 交易 搜索 直观 环节 图片 | ||
1.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艺术作品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艺术大师实体店的基本信息,所述基本信息包括艺术大师的身份证明信息、地址信息和经营许可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接收艺术大师上传的已经完成的创作作品,所述已经完成的创作作品包括图片和短视频中的至少一种;
接收用户输入的关键字,并搜索和所述关键字相关的艺术大师店铺;
通过图片和/或音视频的方式向所述用户发送所述相关的艺术大师店铺的特定信息,所述特定信息包括实体店信息和/或已完成创作作品信息;
接收用户发起的交流请求,所述交流请求包括艺术大师店铺标识和交流方式信息,所述交流方式包括文字交流、实时语音交流和实时视频画面欣赏作品中的一种或多种;
根据所述交流请求确定所述艺术大师店铺标识对应的目标店铺;
向所述目标店铺发送所述交流请求;
收到所述目标店铺发来的确认信息,根据所述交流信息对应的交流方式建立艺术大师与用户之间的交流模式;
接收用户预约制作作品请求,所述预约制作作品请求包括待制作的作品信息以及制作时间;接收用户支付的定金;
接收用户实时观看制作作品过程请求;
接收艺术大师发送的预约作品完成提示,向用户发送尾款支付提示;
接收用户支付尾款请求,并根据用户的操作完成尾款支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艺术大师实体店内设有至少一个视频终端,所述视频终端用于获取所述艺术大师实体店商品信息,所述根据所述交流信息对应的交流方式建立艺术大师与用户之间的交流模式包括:
根据所述交流请求确定交流方式;
若所述交流方式为实时视频画面欣赏作品,则通过实时视频的方式向所述用户展示所述目标店铺内已经完成的创作作品;
接收所述用户的操作请求,所述操作请求包括对所述视频终端的操作指令;
向所述目标店铺内的视频终端发送所述操作指令,以便所述视频终端根据所述操作指令切换拍摄角度和/或方式;
获取并向所述用户展示所述视频终端从不同拍摄角度和/或方式获取的视频图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艺术大师上传的已经完成的创作作品包括:
接收所述艺术大师上传的已完成作品的请求,所述上传已完成作品的请求包括所述已完成作品的描述信息;
根据所述作品的描述信息审核所述已完成的作品是否符合上传标准;
若符合上传标准,则接受所述艺术大师上传的已完成的作品;
若不符合标准,则拒绝接受所述艺术大师上传的已完成的作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用户预约制作作品请求包括:
接收艺术大师实体店铺上传预约制作作品信息;
接收用户查看预约制作作品信息的订单请求,所述订单请求包括查看预约制作的作品以及制作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向用户发送直播通知,所述通知包括制作的作品即将制作开始的提醒通知。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接收用户进入艺术大师实体店铺的制作空间的观看请求,所述观看请求包括目标店铺信息;
建立用户与所述艺术大师实体店铺之间的视频和通话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接收用户支付尾款请求之前,还包括:
接收艺术大师实体店提交制作完成的作品,将所述制作完成的作品发送至用户购物车;
向用户发送确认结算的提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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