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改善黑眼圈的组合物、应用及一种精华液有效
申请号: | 201910691711.0 | 申请日: | 2019-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5145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1 |
发明(设计)人: | 汪应秀;李雪竹;陈晓朋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澳希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9 | 分类号: | A61K8/99;A61K8/9789;A61K8/9728;A61Q19/00;A61Q19/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 44242 | 代理人: | 王文伶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改善 黑眼圈 组合 应用 精华液 | ||
1.一种改善黑眼圈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芽孢杆菌发酵产物、咖啡提取物及白松露菌提取物;其中,按重量百分比计,
所述芽孢杆菌发酵产物占组合物体系的0.001%-0.02%;
所述咖啡提取物占组合物体系的0.5%-2.5%;
所述白松露菌提取物占组合物体系的0.003%-0.09%。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善黑眼圈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芽孢杆菌发酵产物占组合物体系的0.0025%-0.0175%;
所述咖啡提取物占组合物体系的0.75%-2.25%;
所述白松露菌提取物占组合物体系的0.0075%-0.075%。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改善黑眼圈的组合物在制备护肤产品中的应用。
4.一种精华液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改善黑眼圈的组合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精华液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
所述芽孢杆菌发酵产物0.001%-0.02%;
所述咖啡提取物0.5%-2.5%;
所述白松露菌提取物0.003%-0.09%;
增稠剂0.05%-0.3%;
保湿剂1.0%-15.0%;
pH调节剂0.06%-0.5%;
芳香剂0.02%-0.1%;
增溶剂0.1%-0.5%;
螯合剂0.03%-0.05%;
防腐剂0.4%-0.6%;
余量为去离子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精华液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剂为卡波姆、黄原胶、丙烯酸羟乙酯共聚物、丙烯酰二甲基牛磺酸钠共聚物、丙烯酸(酯)类交联聚合物、C10-30烷醇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丙烯酰二甲基牛磺酸铵共聚物、VP共聚物、环糊精中的一种或多种。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精华液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湿剂为甘油、丁二醇、1,3-丙二醇、双丙甘醇、甜菜碱、透明质酸钠、水解透明质酸钠、木糖醇、山梨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精华液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pH调节剂为氨甲基丙醇、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精氨酸、三乙醇胺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芳香剂为花香、果香、花果香、木香、草本香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增溶剂为PEG-60氢化蓖麻油、聚山梨醇酯-20、PPG-26-丁醇聚醚-26、PEG-40氢化蓖麻油中的一种或多种。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精华液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螯合剂为EDTA二钠、EDTA四钠中的一种或两种。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精华液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腐剂为苯氧乙醇、山梨酸钾中的一种或多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澳希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未经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澳希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691711.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